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规范2021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机构寒假班招生方案,重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任何与之相关的活动都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做出与提高考试成绩有关的保证承诺。”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做好2021年寒假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引导家长合理选择校外培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发挥校外培训的作用。学期末,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尽量避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辅导,带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辅导。多参加社会实践和实践能力训练,让孩子多花些时间。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真正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应该以适应孩子个性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的实际,盲目跟风。特别是,

二、继续开展无照无照教育机构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教育机构违规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行为。 “补习班”和“范围外”教育咨询公司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净化外部培训市场环境,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三、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一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与招生入学考试相关的活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提高考试成绩的相关保证。

二是加强学科培训管理,对学科培训情况进行审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超班授课”和“超前授课”。

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参与带薪补课活动。

四是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一是根据《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报告》和“四川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促进会”精神,开展校舍、房屋安全检查,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在年底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安全检查和整改。

二是严格执行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教育机构寒假班招生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 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

严格执行《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第一版)》(川渝致发[2021]2号)和当地防疫部门发布的各项防疫要求,切实做好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防疫工作。各地要加大公开暗访调查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和实施防控方案,完善防疫物资,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同时,各地要加快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督促辖内校外培训机构做好课程安排、培训情况等学校信息记录。教师和学员,尽快完成最低余额账户和风险的建立。为学员缴纳保证金和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教育机构寒假班招生方案,确保信息管理平台一季度上线。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教育署社会及民办教育处提交书面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2021 年 1 月 18 日

文章来源:https://www.eol.cn/m/zhongkao/202101/t20210120_20711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