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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15年招生工作方案 本信息由 余娟 于 2015-06-17 11:20 发布 共1011次访问 三角湖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武汉开发区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小学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制定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人户合一,确保教育公平“相关要求,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

2、坚持“足龄入学”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3.坚持“计划招生,公开入学”原则,严格按《2015年武汉开发区教育事业计划》做下发的计划数组织新生入学,向广大家长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招生.

二、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区实际情况,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即入学年龄为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入学办法

户籍房产均在我校服务范围,按照“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或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

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校服务范围内房产的居民子女,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剩余学位,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三)入学范围

我校将严格按2015年区教育局划定范围招生(2015年区教育局划定招生范围待定).

三、工作流程安排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卫波

副组长:吴大钊

组员:杨建群 朱凤江 姚利 周飞 余娟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余娟,操作员:夏小会).

(二)宣传报名登记

以网站、电子屏、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今年招生新政策,告知家长5月15日—6月14日,适龄儿童的家长登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上网操作,也可授权孩子就读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

6月17日确定《入学通知书》发放对象,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6月18日以后,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中的“家长中心”,查看孩子入学信息.

(三)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开发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的学生入学信息,分批审查划分到学校的学生入学信息(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反馈.进一步审核漏报、错报的学生信息,并报教育局.

6月22日,审查户籍房产均在我校服务范围,符合“人户合一”原则的新生信息.

6月27日,审查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校范围内房产的居民子女信息.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日,学校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5—6日,小学新生报名,回收入学通知书,并下发返校通知书;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登记表.

(五)新生编班

8月中旬,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师、家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编班委员会,随机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重视新生入学工作,向教师们宣传招生政策,达成共识;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增强服务意识.学校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当作为居民服务的一件大事,通过网站、电子屏、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宣传,要求熟悉业务的干部教师积极宣传政策和信息,热心接待家长的咨询和来访,细致解答家长的疑问,树立学校良好的服务形象.

3、严肃工作纪律.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入学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加强新生入学管理,规范入学秩序,严肃认真,公正公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三角湖小学

2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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