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薪酬及奖励方法

(一)职级工资:

(二)课时费:

(三)补贴:可根据各教师具体兼职分工,确定其每月的兼职补贴。兼职任务取消时,其兼职工作补贴从次月起,也随之取消。

(四)单项奖励:这是一个早教机构的单项奖励项目,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公司特点,按照单项奖的设计方法,制定适合本公司的奖励项目。公司设立新课程开发奖、招生奖、业务竞赛奖。具体奖励方法如下:

四、招生专员的薪酬及奖励方法

招生专员薪酬由底薪、提成、全勤奖、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福利组成,其中底薪、提成和绩效奖金按下述规定执行:

(一) 底薪:2000元/月

(二)提成:

(三)绩效奖金:公司对招生专员按季度设立绩效奖金(每年最后一个季度不设绩效奖金),根据其每季度实际招收学生缴费额,确定其本季度可享受的绩效奖金,具体方法如下:

五、全勤奖

六、年终奖金

教师和招生专员的年终奖金均按下述规定执行(注:新成立的小型机构,建议不要设年终奖金):

(一)教师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二)招生专员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三)年终奖金分配说明

1、员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不能享受年终奖金:

(1)在年终奖金奖兑现前,个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2)在年终奖金兑现前,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

2、教师的技能等级按实际月份计算,因等级晋升或下降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计发奖金(岗位等级变动时间未超过一个月的,仍按原等级计算奖金)。

3、关于“病事假扣款”,按人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七、处罚措施

1、教师未按规定上课时间到岗即为迟到,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的,每迟到1分钟,扣1元,迟到超过40分钟的,视为旷课一次。

2、教师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出勤上课的,需提前两天向总经理请假,同时,应与总经理安排的接替老师进行课程内容交接。在完成课程内容交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进行课程交接或未经总经理批准,擅自不上课者,按旷课一次处理。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上课的,也视为旷课,教师每旷课一次,扣300元培训机构招生提成方案,一个月内连续旷课3次(含)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课6次(含)以上者,公司终止与合作,做辞退处理。

3、教师在公司授课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累计被学生家长投诉达5次以上的,且经总经理核实责任确属教师本人;学生投诉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恶劣、辱骂学生等;

(2)向学生额外索要费用;

(3)月请假次数事假累计超过3次或一个季度内请假次数累计超过8次;

4、如有员工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分裂管理队伍,一经查证属实,即予辞退。

5、利用公司招生渠道,向竞争对手转介学生的培训机构招生提成方案,无论是否成交,一经查证属实培训机构招生提成方案,即予辞退。

八、福利项目

1、保险: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公司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为各岗位底薪,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扣除。

2、礼品礼金:视经营情况在传统节日发放礼品或礼金。

3、员工活动: 视经营情况不定期举办各种员工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4、福利假:

(1)婚假:凡符合法定婚龄,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员工,结婚时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不包括节假日)。

(2)丧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离世的,公司给予5天的丧假(包括节假日)。丧假不扣薪酬。

(3)工伤假:员工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需要接受医疗的,在治疗期内,发放固定薪酬部分,但不享受其他待遇。

(4)产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分娩时,可享受产假120天(包括节假日),期间只发放50%工资或底薪,不享受其它待遇。

(5)福利假说明: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不能享受福利假,如需请假,按事假处理。各种福利假的请假流程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请假规定办理。

九、薪酬发放时间

以上各岗位当月薪酬,除单项奖外,均在次月20日前发放至员工工资卡中,单项奖励在确认或奖项评比结束后15日内发放;年终奖金在每年春节前发放。

十、其他说明

1、员工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应扣除的薪酬均按相关规定执行,所发生的扣款从个人薪酬中扣除。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总经理有权对其进行修订。

第三章 培训机构教师晋升制度

以下是一个早教机构的教师晋升制度,大家可以结合本公司的培训内容,对下面这个制度进行修改。

一、教师职级设置及技能要求

公司将教师职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档次,各职级技能要求具体如下:

1、初级教师:

2、中级教师:

3、高级教师:

二、教师职级评定方式

1、评定人:教师职级评定工作由总经理和兼职人事专员负责。兼职人事专员负责收集、汇总和核对评定依据,总经理负责最终审定。

2、评定对象:除招生人员和未转正的教师外,其他教师均需参与考核。

3、评定频率及时间: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每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评定结果。

4、评定方法:

各教师职级调整方法如下:

(1)职级晋升方法:

(2)职级下降方法:

(3)新入职教师职级评定方法:

三、教师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教师岗位责任,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公司决定在教学期间,根据各教师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情况,给予其相应的积分,每学期按各教师实际获得的积分评定其职级。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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