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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局印发

《日照市2021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日教字〔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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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21年,职业学校招生共有5个类别。

(一)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实行中职3年、本科4年贯通分段培养。

(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师”),实行3年中职、2年专科贯通分段培养或连续培养。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简称“五年制高职”)职业学校招生方案,前3年在中职学习、后2年到高职就读或在高职院校连续学习5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拟调整部分三二连读专业点,在中职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试点,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下达之后统一公布。

(四)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学制1年或1.5年。

(五)技工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预备技师学制6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高级工学制3年、预备技师学制4年。

2021年,市内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12所,共计划招收中职学生14500人,具体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件。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为准。

所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21〕12号)规定执行。

(二)“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生源报考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实行注册录取;如报考有录取分数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3+4”学前教育本科和五年制高师)的,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报考艺术类等需要面试、测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一)志愿设置。

“3+4”本科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顺序填报1—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学校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时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全市高中段学校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含民办)、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的顺序,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改录。职业学校录取中,同分数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 录取“3+4”本科志愿考生成绩位次排名须达到全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在此基础上,如招生学校另有要求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另行公布。

3. 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分值的60%,如因试题难度等因素未录满,则适当下浮,但一般不超过10%。

4. 市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5. 立功受奖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事的通知》(鲁办发电〔2021〕40号)“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的规定执行。

6. 招生院校对其专业计划有数量和分数要求的,须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二)录取批次。

1. 职业学校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即提前批次(“3+4”本科学校录取,设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高师高职批次(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录取)、中职技工批次(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学校录取),每个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注册录取由各招生职业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开学后三周内按规定办理完毕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毕。市教育考试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职业学校招生方案,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职业学校招生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并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生源渠道,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各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通过举办各种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对春季高考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及职教高地建设等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区县、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注册工作。今年将实施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注册的数据质量情况纳入国家、省、市有关项目遴选扶持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严肃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志愿选报、录取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要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日照市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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