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陆城地区划片招生区域涵盖陆城街道办事处所属村、社区和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今秋计划招生40个教学班1780人,其中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6个班,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4个班,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里铺校区1个班,杨守敬小学教育集团姚家店校区10个班,清江教育集团清江校区9个班,陆城一小6个班,宜都创新实验学校4个班。

招生办法

(一)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凭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转入认定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常住地点在陆城地区或长期租房(特指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房产证件齐全(凭有效房产证明及复印件),原则上按下列划片区域就近入学。

1.在莲花路以北(姚家店镇过路滩村、莲花堰村的部分村组)、接长江大道以北、接体育路以西至夷水路以南至清江公园及清江商城小区、锦绣江南小区和碧桂园小区、姚家店镇刘家嘴村的适龄儿童到清江教育集团清江校区登记。

2.在长江大道以北接体育路以东至夷水路以北、长江大道以北接城河大道以西至解放大道以北及三江村、尾笔村(尾笔路以北)、驿马冲村、太宝湖村的适龄儿童到陆城一小登记。

3.在园林大道接体育路以西、至长江大道以南、接莲花路以南(姚家店镇过路滩村、莲花堰村的部分村组)、及九州丽景苑小区、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西)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本人及父或母户口、常住地点在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的适龄儿童到杨守敬小学教育集团姚家店校区登记。

4.在园林大道接体育路以东、接长江大道以南至城河大道以东、接解放大道以南至尾笔路以南、接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北至城河大道延伸段以西,接杨守敬大道以南至清江大道以东及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尾笔村(尾笔路以南接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北)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登记。

5.在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南接城河大道延伸段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南接清江大道以东及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南)、中笔、尾笔村(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南)、车家店村、亮家垴村和龙窝村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登记。

6.在宝塔湾村、十里铺村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里铺校区登记。

(二)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均不在陆城地区划片招生方案,但在陆城地区自建或自购有住房的,由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凭有效房产证明及复印件)划片招生方案划片招生方案,依住址按照划片区域到相关学校登记。

(三)凡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或母户口在陆城地区,但父母房产不在陆城地区(需提交陆城地区以外房产证明及复印件),以父母的工作单位地址(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为准按照划片区域到相关学校登记。

(四)不符合上述划片招生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根据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学位情况分类别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调剂。当同一类中学位申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由学校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此类学生录取对象,剩余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它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予以安排,尽力保证学生顺利入学。

1.市内企业或单位的外地户籍人才子女,由企业或单位提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并附市招商局或组织部门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发函至市教育局集中安排,截止时间8月20日。

2.进城经商业主子女,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门店正常经营图片(提供门店照片3张,经社区审核盖章确认);

(4)有效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有效务工证明(务工合同及近半年工资流水清单,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4)《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

重要提醒

1、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提交证明材料前,务必认真阅读《入学信用承诺告知书》(见附件2)。以上提出申请材料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为不实的,将取消该生已取得的学位。

2、学生家长依据户籍、房产、人才、经商、务工等条件选择登记学校时只能唯一,若发现在其它学校重复登记的,将取消学生应有学位。

3、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劳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的,应有出租方、用工单位在合同上手写“本合同(证明)用于入学证明,我(我单位)已知晓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该后果”字样,且应由出租方签名、由用工单位加盖公章。提供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登记。

日程安排

(一)此方案正式发布之日起:学校集中组织、持续宣传陆城地区小学新生入学划片招生方案,发布相关信息。

(二)8月22日至23日:符合第(一)、(二)、(三)、(四)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划片区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对应学校登记。各学校要分类逐个严格审验,对不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登记,要及时收集并整理好每一名登记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备查。

(三)8月24日:各学校对第(一)、(二)、(三)类适龄儿童登记情况进行公示,并将四类登记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股李发元同志比对备案。

(四)8月25日至26日:各校按计划数和招生办法依次录取第(四)类申报调剂对象并公示。

(五)8月27日至28日: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未录取调剂对象并在对应学校公示。

(六)8月30日:学生到登记小学查看学位安排结果,并按时到录取学校登记。(七)8月31日:报名注册。

咨询电话:0717-4837348 4828856

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适龄少年儿童 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 ),已经知晓市教育局《信用承诺告知书》内容,现郑重向学校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所有入学申请材料及其复印件均是合法、真实、有效的,自愿接受教育、公安、房管、社区、纪检等部门审核(请在以下对应材料打“√”)。

◽户口簿 ◽房屋产权证 ◽工资流水清单

◽人才证明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门店正常经营图片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租房合同 ◽务工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

◽工作单位证明

二、本人依据户籍、房产、人才、经商、务工等条件选择的唯一登记学校为 ,未在其它学校登记。

三、如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多校登记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孩子自负,同意取消孩子已取得的学位处理,接受失信惩戒,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人已将此承诺书的内容告知孩子,并作了解释说明。

承诺人(家长签名):

2021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留存一份,内容相同。

宜都市教育局小学一年级新生或小升初入学信用承诺告知书

贵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有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和小升初工作,依法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特告知贵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如下事项:

一、全面认真阅读并遵守2021年陆城地区小学新生或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向孩子全面解释招生政策。

二、坚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劳动)合同、工作的单位证明的,应有出租方、用工单位在合同上手写“本合同(证明)用于入学证明,我(我单位)已知晓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该后果”字样,且应由出租方签名,由用工单位加盖公章。

三、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证件、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该生已取得的学位。依据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规定对当事人(含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四、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证件、证明材料涉嫌违纪违法的,将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相关机关依法处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宜都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

陆城地区小学划片图

说明:《陆城地区小学划片图》仅标注市中心区域的主要分界,各学校具体对应片区以方案文字描述为准。

附近:1、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书

2、宜都市教育局小学一年级新生或小升初入学信用承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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