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监利县容城城区(以下简称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公平、有序做好容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1年秋季容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明确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

2、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3、计划招生,班额配置原则(班额不超过55人)

4、分类分批,依次录取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2021 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适当放宽),初中新生为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服务区)按照稳定为主、适当调整的办法确定,城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

四、入学条件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招生的入学条件分为四类:

第一类:城区居民子女。即户籍和房产都在城区的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就近入学。第二类:特殊对象子女。第一批,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援外人员、监利县荣誉市民等特殊对象的子女;第二批,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开发区初审,学校核准)子女。

第三类: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实际购房入住居民子女.第一批,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购置房产的居民子女;第二批,在城区购买小产权房的居民子女。

第四类: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按照“两稳定、两为主”(稳定的职业、稳定的居所,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的原则,小学新生按就近的原则到县实验小学、监利师范附属小学、容城镇新华小学、容城镇三间学校(小学部)入学,初中新生到县江城初级中学、容城镇三间学校(初中部)入学。依据房产入学的必须实际居住18个月以上.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各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已有适龄少年儿童享受入学政策的(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不得再作为新生入学依据。以上所述各类人员必须是新生的法定监护人。

五、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名登记

1、登记原则:城区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同一平台上招.生;每名学生能且仅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对登记结果自行负责。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为8月1日至10日,逾期未完成登记的,不予补登,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注册学籍。登记前,县教育局将在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监利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或本招生工作方案。凡未按时有效登记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学生,一律到容城镇三闾学校就读。

3、登记渠道:一是网页PC端登录监利县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http: //baoming. bz1319. com);二是手机微信关注监利教育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注册登录后进入监利县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记期间,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将在校内设置报名登记服务站点,为有需求的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提供相关登录服务。

4.登记内容: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和法定监护人信息等。

(二)资格审查网上初审:学校通过平台初审合格的,将通过短信或平台提示方式通知家长打印现场审核表。现场审核: 8月11日至12日,家长带现场审核表和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材料分类审核,入户调查(8月13日至8月22日)。凡审核合格的,报县教育局备案划片招生方案划片招生方案,按程序发放入学通知书。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负全贵。

1.按户籍、房产入学须提供户口本:包括户主页、地址页、新生本人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以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下同); .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属证书,或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居住18个月的实际凭证(居住房屋用水、电、气正式票据);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新生提供)。

2、特殊对象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本;部队证明、军官证、烈士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证明材料;援外证明材料;投资商原始股东股权认证书或企业有效证明、监利县荣誉市民证书等。

3.按经商、务工入学须提供:户口本;务工类:法定监护人用工资料(城区用人单位正式用工劳动合同、连续3个月银行流水工资单);经商类:法定监护人进城经商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城区工商营业执照且颁证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纳税或免税证明);现居所材料(租房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明、居委会证明);居住18个月的实际凭证(居住房屋用水、电、气正式票据).登记时,户口本上的户主必须为新生的法定监护人,且新生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审核资料由各校自主确定。

六、招生录取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采取直接录取与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按类别分批次进行:

1、首先录取本校服务区内并在本校有效报名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学生(直接录取);2、在学位有空缺的前提下划片招生方案,各校依次录取本校服务区内并在本校报名的第三类第一批、第二批学生。学位仍有空缺的,招收第四类学生。

3、学校空余学位数少于在本校有效报名的第三类第一批、第二批学生和第四类学生人数时,通过摇号录取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含第三类学生),初中新生统筹到县江城初级中学、容城镇三闾学校(初中部)就读;小学新生统筹到县实验小学、监利师范附属小学、容城镇新华小学、容城镇三间学校(小学部)就读。县实验初级中学除招收本服务区内的学生外,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还可以摇号方式招收有效报名本校且拥有容城城区户籍、房产的非本校服务区内学生;禁止招收其他乡镇(管理区)服务范围内学生。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自主招生;2、若有效报名本校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引导学校通过摇号等方式录取学生;3、报名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是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统筹到容城镇三间学校就读;是其他乡镇(管理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七、其他事项

(一)报到与注册8月30日前,学校随机平行编班。8月3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小学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向学校提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初中新生报到时必须向学校提供完成义务教育证书;所有新生入学时由监护人提供健康承诺(与疫情防控相关)。

(二)开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9月1日正式开学。

(三)注册学籍9月10日至20日,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数注册新生学籍。

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定要在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入 试室,正式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试室。

八、工作要求

1.新生登记资料规范,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不得涂改,公章清晰。

2.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3、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含笔试、面试、面谈等),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等。

4、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5、部门或单位函件不得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附件: 1.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计划表

2.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3.监利县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

监利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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