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操作程序

网上登记及申报(7月2日-13日)

登记信息:申请人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初中学校招生方案,准备相关材料初中学校招生方案,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登录“东源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可以通过招生系统的相关视频教程学习、了解招生系统的操作流程,按照招生系统要求完成入学登记。

申报学校:申请人使用已登记的信息,在招生系统申报入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材料不齐的需补齐材料才能申报学校,还未进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补登记后再申报学校),按照申请人户籍地址、房产地址或居住证(或租住处)住址,只能申报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受理审核:(7月14日至7月21日)

申请人按照登记信息,在招生系统申报入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在招生平台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则受理申请人申请,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初中学校招生方案,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申请,并注明原因。如果上传的材料不能直接或间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学校可以要求家长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可以要求家长带原件到校核查,需要家长到校的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解释工作。

学位安排及公示(7月22-26日)

县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有异议的的,申请人可到申请学校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27-29)

7月27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招生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内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按照房屋产权证中的“规划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类房产可以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屋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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