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全面实行阳光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借鉴市保育院小区配套园招生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根据高新区公办园规模容量进行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用抽签+摇号派位的方式,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政策。

二、招生计划

1.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小班50人(其中幼儿园所在小区名额为15人);

2.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共90人(其中幼儿园所在小区名额为小班8人,中班9人,大班11人);

3.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小班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共115人;

4.高新区第一保育院:小班75人;

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2023年春季开园。

以上各园幼儿预报名数未超过招生数,则全部录取。

三、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范围

1.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户籍为城西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崇岗派出所。

2.高新区第一保育院:户籍为崇岗派出所(仅限崇岗镇辖区范围内各村、社区)、比亚迪员工子女。

3.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招生范围:安置企业人员的公租房小区(高新佳园、高新小区、民心佳园)。

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一个身份证号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报名作无效处理。

五、招生办法

(一)现场抽签办法

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2所幼儿园所在小区招生名额按招生计划的百分之三十用于已安置或摇号中签并入住的业主子女就读。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小区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超过小区招生计划数时,则通过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审核。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所在小区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户口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与房管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拆迁合同,以及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于8月1日8:00至8月2日17:30前往高新区第一保育院报名审核。(现场审核时,只允许一名家长入园,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保持一米间距,防止人员聚集。)

2.名单公示。8月4日—8月10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名单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现场抽签名单,并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复审确定。

3.现场抽签。8月11日,在高新区第一保育院二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抽签。具体做法为:①现场编号。通过报名审核的幼儿家长到现场后随机抽取含有园区、年级、编号等信息的入场券,并将副券折叠投入抽签箱内,由工作人员核对参加现场抽签名单及现场编号,核对无误后进行现场公布;②现场抽取家长代表。由纪检监察人员按小区招生计划名额的30%现场抽签确定家长代表,再由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其他通过报名审核的幼儿家长现场观看并监督抽签全过程:③现场操作。按照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小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小班、中班、大班的顺序依次抽签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纪检监察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等相关人员监督抽签全过程,对抽签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抽签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4.结果公示。8月12日—8月18日,根据现场抽签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和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摇号派位办法

1.信息采集。8月8日8:00—8月12日17:30符合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抚州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申报管理平台幼儿园报名入口(网址:http://124.70.219.160/bm/index.html)报名登记,也可以扫描二维码(如下图)进入报名系统登记。

线上报名技术咨询联系人:周永俊、刘艳强;联系电话:15932963245、13397092377。

2.资格审核。8月15日前,审核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可参加摇号。高新区保育院怡居佳园分园、高新区保育院安石小区分园、高新区第一保育院审核材料: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等相关材料。高新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审核材料:高新佳园、高新小区业主提供企业与发投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民心佳园业主提供企业与市荆公路房管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摇号派位名单公示。8月16日—8月22日,对资料审查合格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复审确定。

4.遴选家长代表。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有意向参与现场摇号派位的家长通过电话的方式自愿报名(报名电话:0794-7069077)。各园确定10名参与现场摇号派位的家长名单。具体做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家长代表名额,电话报名家长全部入选,空缺名额从公示名单幼儿家长中随机抽取;当报名人数等于家长代表名额,所有报名家长参与;当报名人数多于家长代表名额,则报名家长于 8月19日上午9时到高新区第一保育院参与现场抽签,再确定参与现场摇号编号和现场摇号家长代表。

5.摇号机摇号。8月23日前,由区社会事业局对资格初审合格名单进行汇总,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摇号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摇号派位。摇号派位将于8月23日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邀请公众代表及家长代表等人员参与,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公证。

6.公示结果。8月23日-8月30日,根据摇号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新生录取。摇号派位拟录公示名单中的幼儿家长于8月31日持幼儿户口簿、出生证(高新佳园、高新小区、民心佳园业主提供企业与发投资集团或市荆公路房管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正式招入。(备注:现场审核时,只允许一名家长入园,并佩戴口罩、配合测温,保持1米间距,防止人员聚集)

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入学对象,按照中共抚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抚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和<抚州市人才政策待遇包>的通知》(抚才发〔2022〕3号)、《关于印发<抚州高新区帮扶企业招工引才政策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抚高新办字〔2021〕9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户口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5日,地点为高新区职工之家803办公室。

六、相关工作要求

1.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幼儿园招生政策,不得在招生工作中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行为,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摇号中选者仅限幼儿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严格资料审查。确定招录的幼儿仅限幼儿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伪造证件骗取入园资格行为。严厉打击为入园提供虚假证件、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行为。虚假、伪造证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生公办园入园资格,并向公安机关反馈。幼儿身份证号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3.双胞胎(多胞胎)报名规定。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摇号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申请只用其中一个幼儿的信息,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若摇号中出现双胞胎(多胞胎),学位依次下排,直至录满计划名额。若最后一名为双胞胎(多胞胎),将增加相应学位。

4.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全程监督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发现有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区社会事业局举报。举报电话:0794-7069076;咨询电话: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077(办公室)。本招生办法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