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勃湾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关于印发《海勃湾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幼儿园:

为促进我区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幼儿教育现状,特制定《海勃湾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勃湾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海勃湾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社会、服务家长,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统筹安排原则。坚持执行严格控制班额、园模的要求, 根据适龄少儿人数、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后抽签或网上报名后登记的方式报名;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现有划片范围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学区划分方案。

(四)坚持规范和延续性原则,不断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

三、招生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二)各幼儿园中班和大班空余学位,可根据情况自行招生。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注:一幼招生人数为除万达业主子女以外的名额数。

招生范围详见附件一:《2022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五、招生方式

(一)一幼、二幼、八幼、十二幼、十三幼、十五幼服务片区内,凡年满3周岁的与幼儿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的海勃湾区户籍的幼儿,家长均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得两个抽签号,在规定时间到第一抽签号指定的幼儿园参加抽签;海勃湾区挂靠户口(不是与父亲、母亲、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称为挂靠户口)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到第二抽签号指定的幼儿园参加抽签。

(二)三幼、七幼、九幼、十四幼服务片区内海勃湾区户籍和在海勃湾区有自购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家长,均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得两个抽签号,在规定时间到第一抽签号指定的幼儿园参加抽签。

(三)四幼、五幼、六幼、十幼服务片区内海勃湾区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家长,均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得(抽签号)登记号,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幼儿园报名。同时,其他幼儿园辖区内没有抽签成功的幼儿,可以自行到这四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先到先得,直到招满为止。

(四)乌海万达集团业主子女不用参加网上报名,按照一幼安排的时间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验,合格后直接发放登记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和登记号到一幼报到。

(五)一幼、二幼、三幼、七幼、八幼、九幼、十二幼、十三幼、十四幼、十五幼,以上十所幼儿园在网上报名时设置第二志愿,此志愿可作为家长到四幼、五幼、六幼、十幼线下报名登记的依据。

(六)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招生时间、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若民办幼儿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区教育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相关规定优先解决军人子女入园,要做好乌海市海勃湾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同时,在公办幼儿园没有抽签成功的幼儿家长,可以自行到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六、招生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8月10日9:00开网,8月19日18:00关网。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是登录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通过首页飘窗链接进入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18.21.240.37:8088/yjsmh/epointzwmhwz/pages/onething/default,进入一件事首页,点击入学报名;

二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乌海市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下角入学一件事服务专区进行注册报名;

三是通过蒙速办APP报名。报名人员手机下载蒙速办APP,实名注册用户后登录,进入首页新生入学一件事,即可进行报名。

(三)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幼儿登录报名网站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抽签号或报名号并按要求打印《海勃湾区幼儿园幼儿入学信息采集表》。

(四)查验资料和公开抽签

1.查验资料

(1)时间地点:8月20—21日到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查验,凡规定时间不到幼儿园进行资格查验的家长视为自动放弃,直接取消抽签资格;

(2)海勃湾区户籍的家长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材料及儿童免疫接种证到报名幼儿园参加资料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现场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则可以直接取消第一志愿抽签资格,建议家长到第二志愿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验。

(3)海勃湾区外户籍家长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或租房证明、公安局办理的居住证明)及儿童免疫接种证到报名幼儿园参加现场抽签或登记。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现场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则可以直接取消抽签资格。

(4)各公办幼儿园须在8月21日18:00之前完成,将资格审验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统一抽签(登记)

(1)时间地点:一幼、二幼、三幼、七幼、八幼、九幼、十二幼、十三幼、十四幼、十五幼,以上十所公办园统一抽签时间为:8月22日上午9:00,地点在各报名幼儿园;四幼、五幼、六幼、十幼这四所公办园登记时间为:8月22—23日,地点在各报名幼儿园;

(2)抽签完成后,抽签结果现场公示。

3.各公办园需在8月23日下午,将本园抽签成功幼儿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室。

七、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乌海市户籍现役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 5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安民警子女。乌海市户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二)符合《海勃湾区教育局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列入海勃湾区人才引进目录中的第一、 二类引进人才子女;

(三)海勃湾区各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子女可申请到本园就读;

(四)支持海勃湾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

(五)其他符合相关优抚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

1.符合优抚条件的家长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优抚条件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于8月1日—15日之间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区政府111房间)进行资格审验,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资格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审验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出具抽签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幼儿园参加统一抽签,没有抽中的人员由区教育局进行二次安置。

八、缴费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规定。各幼儿园应结合实际确定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公办幼儿园收费方式根据《乌海市发改委 财政局 关于调整乌海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乌海发改费字[2015]203号)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对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丧父或丧母)、残疾人子女、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入园的,酌情予以照顾,适当减免保教费或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规定。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文件第八条:原则上,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主城区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5倍;县城地区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农村地区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伙食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2倍。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超出规定上限收费、另立名目收费。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对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丧父或丧母)、残疾人子女、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入园的,酌情予以照顾,适当减免保教费或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九、分班

幼儿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班,并在8月25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提前做好家长培训工作,确保 9月1日正常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十、补充登记报名

(一)小班新生

凡参加公办幼儿园统一公开抽签没有成功的幼儿家长,可以自行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园或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二)中班和大班

凡有空余学位接收中班和大班幼儿的幼儿园,可以自行安排报名时间,确保不超班模。

十一、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严肃招生程序和纪律,招生时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与我区户籍儿童同等收费标准。

(二)招生期间幼儿园要建立招生日值班制度,加强安保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告知辖区派出所,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做好未被录取幼儿家长的解释工作。

(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本招生方案执行,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保教费,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将取消各项评优选先、等级晋升等方面的资格,严肃追究园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开学后一月之内,所有幼儿园要将注册幼儿信息采集完毕,为录入全国学前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准备。

(五)所有幼儿园要做好与招生工作配套的园舍、师资、设施设备、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保证幼儿园有足够的综合活动室、多媒体教室、档案室等基本功能用房,并与幼儿园招生规模相适应,做好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工作,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幼儿园走上轻负荷、良运转、高质量的良性轨道。

(六)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部署和服务工作,平稳顺利完成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十二、其他

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海勃湾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一:《2022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由于城市建设、小区改造和新建公办幼儿园等原因,原有的幼儿园招生范围不能充分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要求,依据最新城市建设情况,结合各幼儿园招生计划,重新划定各幼儿园的招生范围:

海勃湾区第一幼儿园:

人民路以东、桌子山东街以南、海拉路以西,海新街以北。

包括卓子山东街南一、二街坊,甘德尔东街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二幼儿园:

人民北路以东,海北大街以南,千里山东街以北,青山路以西。

包括千里山东街北三、四、五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二至五街坊,长青东街北三至六街坊,黄河东街北一至四街坊,狮城东街北一至五街坊,和平东街北一至五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三幼儿园:

乌兰北路以东、黄河大街以南、海拉路以西、桌子山东街以北。

包括新华东街南一、二街坊,新华东街北一、二街坊,新华西街北一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一、二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一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一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一街坊,长青东街北一、二街坊,长青西街北一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四幼儿园:

铁道沿线以东、甘德尔西街以南、世纪大道以东,人民路以西。

包括海达街一、二、三、四、五街坊,车站南路一、二街坊,海勃湾区农场八队、九队,海达二通场一、二街坊,海勃湾区七一五农场以上户籍地址、甘德尔西街一、二、三、四街坊。

海勃湾区第五幼儿园:

世纪大道以西,棋盘井街以北。

包括棋盘井街、蒙西街、下海勃湾街一至九街坊,下海勃湾砖厂,滨河办事处富园村、绿园村、中河源村,千里山镇新园村、幸福村、新一村,海北养殖小区、海北村、铁路东区北村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六幼儿园:

建设南路以东、海新街以南。

包括海达街一街坊(金旺角),清泉大街东一街坊,新桥西街一、二、三、四、五、六街坊,新桥大街东一、二、三街坊,新海大街一街坊,三厂区一、二、三街坊、海勃湾区六公里,海勃湾区十八公里,卡布其,平沟矿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七幼儿园:

海拉北路以东、新海街以北、千里山东街以南。

包括新华东街北三、四、五、七街坊,新华东街南三、四、五街坊,卓子山东街南三、四、五街坊,甘德尔东街三、四、五街坊,河槽东一、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八幼儿园:

铁路沿线以西,滨河区神华东街以北,棋盘井街以南。

包括神华东街、鸿达街、冬青街、四合木街、兴海街、乌斯太街、世纪大道东一、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九幼儿园:

人民路以东、海北大街以北。

包括和平东街北七、八、九街坊,海北东街北一至十三街坊,双拥东街北一至十街坊,林荫东街北一至九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十幼儿园:

千里山镇团结新村、新丰村王元地村、巴音乌素村、新地村及周边附近居民。

海勃湾区第十二幼儿园:

铁路沿线以东、黄河西街以南、人民路以西、甘德尔西街以北。

包括长青西街北二、三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二、三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二、三街坊,新华西街北二、三、四街坊,新华西街南一、二、三、四街坊,卓子山西街南一、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十三幼儿园:

世纪大道以西,滨河区神华西街以南。

包括神华西街、海吉街、君正街、万晨街、学府街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十四幼儿园:

世纪大道以东、林荫大道以南、人民路以西、黄河西街以北。

包括黄河西街北一、二、三街坊,狮城西街北一、二、三街坊,和平西街北一、二、三街坊,海北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双拥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林荫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区委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十五幼儿园:

光明路以东,海北大街以南,千里山东街以北。

和平东街北六街坊,狮城东街北六至十三街坊,黄河东街北五至八街坊,长青东街北七、八街坊,新华东街北六街坊,凤凰岭东街北六街坊,东山南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备注:新海大街 又名体育大街,狮城街又名鄂尔多斯街,双拥街又名摩尔沟街 。

来源/活力海勃湾乌海广播电视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