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

中小学学片划分出炉!

细看!

兴庆区

兴庆区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兴庆区全面负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合理划分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过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 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入学政策,统筹做好外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就近就便入学,确保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规范招生原则

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实行两个 只减不增。

二、招生对象

(一)公办小学招生

城市小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6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

城市区域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三区户籍(2022 年 6 月 30 日前迁户)适龄儿童,农村区域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自2023年起,辖区民办小学将优先在兴庆区范围内招生。

(四)民办初中招生

城市区域民办初中招收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2022 年 6 月30 日前迁户)或银川市三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自2023 年起,辖区民办初中将优先在兴庆区范围内招生。

(五)政策性统筹安排

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教育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兴庆区户籍

1. 户主及房主均为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提供户口簿、与户籍对应的房产材料。

2. 户主及房主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提供户口簿、与户籍对应的房产材料。(个别学位紧张的学校报名时还需学生父母提供银川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银川市三区无房证明)

3. 房户不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非兴庆区户籍

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材料,租房的原则上提供居住证。

(三)材料准备说明

房产材料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房屋备案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公证书之一。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按揭抵押的,可通过银川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单;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通过我的宁夏—银川市安心房管打印房屋备案证明。

四、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

1. 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 年),迁户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前。

(2) 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1年 12 月 31 日前。

2. 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 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3) 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

(4) 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 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 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 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 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 参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二)非新生转学

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三)其他说明

1. 兴庆区依据前期摸底入学情况,公布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附件 3)。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 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2. 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实行电脑派 位入学,具体规则见附件 4。

3. 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五、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民办中小学报名方式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 台,选择兴庆区入口报名民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金凤区、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小学,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报名就读民办初中,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 兴庆区入口进行民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籍或户籍在金凤区、西夏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对应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方式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 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电脑派位规则详见附件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将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中小学公开报名学位核定

1. 民办小学。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入学资格经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剩余学位面向 社会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待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后,自2025 年起,招生计划将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2.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3. 规范发展。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只减不增,优化存量 的原则,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起将逐年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各项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经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办学。

六、招生具体流程

(一)城市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 的外来随迁子女,于 7月1日至7 月15 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线上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招生平台将 于7 月31 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 月 28 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二)城市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1. 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7 月 1日至 7 月 15 日按学校通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 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

2. 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 7 月 1 日至7 月15 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公办初中报名成功。

3. 教育局将于8 月28 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三)城市民办小学招生流程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有民办小学就读需求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 7 月 1 日至7 月15 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 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城市民办初中招生流程

符合民办初中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 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 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报名

1. 学生家长(监护人)于 7 月 15 日至 8 月 5 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 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2. 平台将于 8 月 28 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3. 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统筹分配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各学校转学空余学位情况见附件 2。

(六)农村中小学入转学报名(含民办)

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随迁子 女,于 7 月 5 日至 7 月 7 日、8 月 26 日至 8 月 27 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报名。

七、招生规范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应按确定的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超计划跨范围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由教育局安排在相邻片区学校就读。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因区域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确需调整的,由兴庆区中 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 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线索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坚持阳光均衡分班。学校要制定详细的阳光分班 方案,明确步骤,细化流程。分班过程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责任区督学和包校干部等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阳光分班 方案于 8 月 25 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四)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送 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 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填写延 缓入学申请表(附件 5)并于 7 月 30 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八、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2022年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兴庆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组 织部、公安分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纪委监委等部门及各街道乡镇、各中小学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

(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服从兴庆区招生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接收学生,不得人为增设门槛,做到学片内符合条件生源应收尽收。

(三)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派驻纪检组:0951-8763164,教育局纪检监察及信访办公室:0951-6715379。

(四)教育局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 作,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高度 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教育专干队伍稳定。教育专干要熟悉 招生政策,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五)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细 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好降低人员聚集密度、测温 验码、通风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

1.兴庆区 2022 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2. 兴庆区 2022 年学校招生计划

3. 兴庆区 2022 年招生预警提示

4. 兴庆区 2022 年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5. 兴庆区延缓入学申请表

6. 兴庆区各乡镇街道教育专干工作地址及姓名公示

附件1

2022 年兴庆区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片区说明:

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 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一、2022 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一)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清和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南桥校区)

1. 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 南薰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 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4. 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二)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校区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三)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校区

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四)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校区、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

(五)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 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兴庆区第七小学。

(六)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校区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七)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校区

1. 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 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 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富宁街以西;

4. 长城东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校区、 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八)兴庆区第二小学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九)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崇俭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立志校区)

1.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 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十)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校区

1. 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一)兴庆区第四小学

1. 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 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二)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永康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

广实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十四)兴庆区第七小学

1. 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 区至北安街;

2. 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 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 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备注:

(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

(2)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 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 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十五)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1. 银古公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 聚丰苑南区。

(十六)兴庆区景岳小学

1. 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 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 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十七)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富宁校区(该校区为低 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西塔校区)

1. 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富宁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2. 南薰西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十八)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1.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 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十九)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

1. 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 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

(二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湖校区)

1. 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 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 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 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

(二十一)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1. 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 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二十二)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1. 唐徕小区 1-176 号楼、唐槐新村副 1-副 6 号楼、唐徕(海宝)1-8 号楼、西关寺 1、2 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 44 号;

2. 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 区。

(二十三)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1. 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2. 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 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校区。

(二十四)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四小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二十五)银川市实验小学

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二十六)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

1. 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 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二十七)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

1.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 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 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 18 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 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 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校区;(2)英才巷以南- 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 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八)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校区

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二十九)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三十)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三十一)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 兴庆区第七小学。

(三十二)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1. 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 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 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

(三十三)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

1. 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

2. 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

3. 户口为上前城各队的地址。

(三十四)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

1. 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2. 户口为塔桥各队的地址。

(三十五)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

国商南路以南-海宝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三十六)银川市永泰小学

1. 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2. 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三十七)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

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 2 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八)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校区

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九)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政校区

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 6-8 队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校区

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 1 队和杨家寨村 1、4、5、9 队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校区

招收掌政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二)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镇河校区

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校区

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四)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

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五)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通南校区

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六)兴庆区回民中学小学部

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七)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

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八)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

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九)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小学部

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五十)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小学部

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 1-5 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2022 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1. 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 南薰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 以西;

3. 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

-清和南(北)街以西;

4. 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 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三中学、银川市回民中学。

(二)银川市第三中学治平校区

1. 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 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三)银川市第四中学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四)银川市第五中学

1. 南薰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 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五)银川市第一中学南薰校区(银川市第十中学)

1. 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 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六)银川市第一中学光华校区(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1. 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 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 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1.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 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 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 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八)银川市回民中学

1. 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 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

(1)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 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回民中学、银川市第三中学;

(2)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回民中学、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

(九)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校区(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1.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 贺兰山东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 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4. 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校区、银川市第二 中学满春校区。

(十)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

(1)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 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银 川市回民中学;

(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 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校区。

(十一)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

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十二)银川市第二中学三十三中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十三)银川市北塔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十四)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西校区

1. 唐徕小区 1-176 号楼、唐槐新村副 1-副 6 号楼、唐徕(海宝)1-8 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 44 号、支农巷;

2.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十五)兴庆区掌政中学

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

(十六)兴庆区回民中学

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十七)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

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

(十八)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

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依据《兴庆区 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现将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公布如下:

一、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登记报名流程

1.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2. 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对应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电脑派位流程

1.7 月 31 日前,兴庆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具体派位时间及地点将 短信另行通知)

2. 被录取的学生,需在派位结果公示后 3 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未按时到校的,视为放弃。

3. 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公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中小学外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一)电脑派位范围

兴庆区教育局将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该区域周边学校可提供学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登记报名流程

1. 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报名期间登录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

2. 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 域的外来随迁子女平台将于 8 月 15 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

3.8 月 20 日前由兴庆区教育局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三)派位流程

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外来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

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 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派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外来随迁子女再次登

录,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

第二步:电脑派位

1. 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

2. 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

3. 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

第三步:调剂安排

兴庆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相关说明

1. 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 人派中, 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2. 电脑派位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5

附件6

2022年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条件是什么?

城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需招收年满6周岁半(2016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兴庆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二、什么条件下可以延缓入学?

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于7月30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三、报名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兴庆区户籍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与户籍对应的房产材料(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之一时,需学生父母提供银川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银川市三区无房证明);非兴庆区户籍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房产材料或居住证。

房产材料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房屋备案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公证书之一。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按揭抵押的,可通过银川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单;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通过我的宁夏—银川市安心房管打印房屋备案证明。

四、城市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1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教育局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28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五、城市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1.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7月1日至7月15日按学校通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

2.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公办初中报名成功。

3.教育局将于8月28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六、公办学校划片区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两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兴庆区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迁户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七、公办中小学调剂入学顺序?

在安排划片入学学生就读后,兴庆区教育局按如下顺序安排调剂入学学生就读,直至学校学位占满,剩余学生安排到相邻学校就读。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学生;

3.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参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八、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条件?

符合年龄要求的银川市三区户籍适龄儿童(2022年6月30日前迁户)可以报名兴庆区民办小学;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2022年6月30日前迁户)或银川市三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兴庆区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九、民办小学报名流程?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有民办小学就读需求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民办初中报名流程?

符合民办初中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兴庆区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使用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将通过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四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现场公布并即时在招生平台首页公示。

十二、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或录取后放弃怎么分配?

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若未被录取或录取后放弃,将不再享受划片入学资格,纳入调剂入学范围。需要注意的是,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需3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未按时到校的,将视为放弃。

十三、转学报名流程?

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15日至8月5日期间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平台将于8月28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十四、转学分配办法?

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统筹分配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十五、兴庆区2022年招生预警信息有哪些?

一是按照近年惯例,对辖区公办中小学学位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公布《兴庆区2022年招生预警提示》。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观湖分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北校区、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西校区等10所学校被确认为红色预警等级;兴庆区第十九小学、银川市第十五中学等10所学校被确认为黄色预警等级。二是对民办学校招生有关事宜在方案中进行预警。自2023年起,辖区民办学校将优先在兴庆区范围内招生。自2025年起,辖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将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十六、如何咨询兴庆区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信息?

1.若家长在报名登记过程中,遇招生平台操作问题,可咨询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951-3050002;

2.若需咨询入学相关政策,可拨打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室电话:0951-6716693、0951-8763163进行咨询。

招生入学期间,因咨询群众较为集中,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听来电、接访家长工作量较重,可能存在部分家长来电咨询无法及时接通的情况。如电话不能及时接通,建议家长到现场进行咨询。

金凤区

附件:

1.金凤区 2022 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2.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1

附件2

西夏区

银川市西夏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79号)《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银教发〔2022〕103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西夏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西夏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在区委、政府领导下,教育局具体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辖区内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辖区招生工作安排。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根据辖区内西夏区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规模、学位供给、交通状况等因素,以道路、街巷为界,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制定招生方案,细化具体招生办法。

(三)坚持全员纳入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切实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向社会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生112个班,5380人;初中计划招生84个班,4150人。

四、招生对象及规则

(一)招生对象。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16年2月28日(年满6岁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初中学校招收2022年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西夏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规则。城市学校入学实行网上登记,招生片区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全部接收;招生片区内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教育局统筹调剂。农村学校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西夏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登记信息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年龄、户籍、住房等材料,保证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位紧张的招生片区内住房信息,在2022年该房址(属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入学后,招生平台将自动实施锁定管理(该房址在小学入学后5年内或在初中入学后3年内,只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片区入学依据;锁定期满后,该房址方可作为其他家庭子女的入学依据)。一份房产多人占有份额的,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持有份额须达到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51%及以上。在学位紧张的招生片区内未交付入住的房屋,暂不纳入2022年片区招生范围。法定监护人名下的营业房、商用房和公寓,不作为学位紧张片区就近入学的直接依据。

(二)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在流入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含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规定。随迁子女入学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采取一址对应多校或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依据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对照西夏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台账花名册》,做好残疾学生入学安置工作。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参与银川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执行民办学校属地教育局统一招生政策。未被录取或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选择回西夏区就读,由西夏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四)转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宁教基〔2017〕32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自治区)、市、县(区)迁移或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区)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须先进行网上登记,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区、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六、招生细则(详见附件1)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兴泾镇人民政府、宁华路街道办事处、文昌路街道办事处、朔方路街道办事处、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西花园路街道办事、怀远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压实部门责任。完善部门、镇街、学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在招生期间必须在岗并保持电话畅通。各镇街须确保教育专干队伍稳定。教育专干要熟悉招生政策,严守纪律、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四)强化执纪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督导辖区招生入学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严格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西夏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保不新增大班额,逐步取消大校额。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加快实现优质学校与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六)依法保障权利。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和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坚持教师家访制度,严防辍学新增反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继续加大辍学劝返行政执法力度,教育、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积极联合,依法追究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向西夏区教育局备案。

(七)健全风险防控。教育局依据前期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人数,加强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八)广泛宣传政策。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加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力度,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等,及时做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宣传释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西夏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西夏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3.西夏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区划分一览表

4.西夏区2022年招生预警提示

5.西夏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附件1

西夏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西夏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城市小学入学方式

(一)划分片区入学

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本人具有西夏区户籍且户籍地购房者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迁户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入学信息登记完成后,由学校负责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退回后,由教育局复审材料并统筹调剂入学。

(二)统筹调剂入学(按先后排序)

1.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年满7周岁及以上儿童;

2.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3.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派中;

4.适龄儿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入学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且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的;

5.西夏区多代多辈人同一户籍、户房分离及集体户,以监护人或入学学生本人的购房房址调剂。以监护人公租房、廉租房并实际入住(提供2022年最近3个月水、电、气等生活票据中的2种)为依据的,以房址调剂;

6.西夏区同一房址已有入学学生的(详见《招生方案》中有关规定);

7.具有西夏区户籍并落户在未交付入住的房屋;

8.具有西夏区户籍并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

9.随迁子女监护人购房的;

10.西夏区户籍监护人租房的;

11.随迁子女监护人租房并提供居住证的;

12.参与民办小学摇号并摇中,但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

13.其他情况。

(三)入学流程

1.网上登记。7月1日至15日,西夏区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进行网上登记。

2.片区入学流程。西夏区城市户籍比对成功的适龄儿童,按短信提示,在7月25日,由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房产证(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前往接收学校核验入学材料。学校审验后符合条件的儿童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在学校退回后,由教育局复审材料并纳入统筹调剂分配范围。

3.调剂入学流程。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在平台登记后,根据短信提示内容和时间,由家长带报名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审,街道社区报教育局复审。家长开学前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证明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4.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周。

二、城市初中入学方式

(一)初中入学

采取划片入学和调剂入学方式进行,具体参照城市小学入学方式进行。学位紧张的学校,入学学生必须具有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年级1年学籍和1年就读经历。

(二)入学流程

1.西夏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指导下,家长根据系统生成的登录帐号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完善学生信息。毕业小学收取毕业生材料初审后报教育局复审。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学材料,其子女将统筹调剂入学。

2.7月1日至15日,西夏区毕业小学生选择参加民办初中招生的,须在登录系统是否参加民办学校摇号中选择是并选择1所民办学校,同时在是否参加西夏区分配中选择否并提交。

3.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分配的毕业生收到分配短信后,按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4.学生分配短信下达同时,该生学籍同步进入分配初中。

5.7月1日至15日,选择在西夏区入学的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由家长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小升初端口登记,按短信提示内容将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审,街道社区报教育局复审。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分配短信,按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6.西夏区小学毕业生不选择在西夏区就读初中,由毕业小学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育局备案,不再分配初中学校。

三、农村中小学入学方式

(一)西夏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半(部分学校年满6周岁),在7月25日,由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到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登记注册。

(二)居住在西夏区农村地区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半(部分学校年满6周岁),在秋季开学报名时间由家长带入学儿童持 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报名注册。

(三)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在秋季开学时间,带户口薄及入学材料,就近到居住地附近初中学校报名。

(四)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周。

四、电脑派位方式

随迁子女过于集中学校的所在区域、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学位紧张初中的所在区域,根据平台登记情况,可采取一址对应多校方式统筹调剂入学,或采取自主填报志愿方式,实行电脑派位入学。(详见附件4)

五、转学工作

(一)转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随迁子女监护人务工地跨县(区)以上变化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县(区)学校。

(二)转学流程。8月1日至8月8日,家长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登记、填写转学信息。按短信提示将转学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审,街道社区报教育局复审。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三)转学规定。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在西夏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西夏区区域内不转学;跨县(区)转学时,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统筹调剂安排就读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和银川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转学学生不执行片区政策,不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学籍显示异常状态时,不办理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接收转入学生;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接收转入学生,初中九年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确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须在第一学期开学办理转学手续)

六、入转学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一)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

入学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户房一致的房产证(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如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同户,还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和其父母的结婚证明;儿童户籍地住房已拆迁的,还须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分配证明;租房者须提供实际居住的社区证明;学位紧张片区租房者还须提供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学生本人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证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现租住地2022年最近3个月水、电、气等生活票据中的2种。

(二)非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

入学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在西夏区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在西夏区租房的须提供居住证;学位紧张片区租房者须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学生本人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证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现租住地2022年最近3个月水、电、气等生活票据中的2种。

小学入学后须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明。非西夏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转学学生还须提供学籍号。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有效期为6月30日至8月15日。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附件3

新建学校招生说明:

1.银川市文萃小学(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教育集团校):暂不定片区。2022年招收沈阳路以南、培华路以北、文萃街以东、包兰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