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

原标题:关于淄博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民办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民办学校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批

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学校审批级别,优先满足高新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如有剩余学位,接收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

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和淄博宝鑫新经典学校审批机关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只能面向本区县招生;淄博世纪英才外语学校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满足本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当跨区县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凡年检合格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高新区教体中心根据审批机关、办学规模、师资状况、近年招生情况拟定并公布2022年招生计划。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审核程序:

网上报名:方式一: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方式二:电脑登陆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站

(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右上角登录并完成认证,本市热点网站—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结果查询:录取结果由民办学校进行电话通知。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统筹做好录取前各项准备工作。

3.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条件:一是父母一方具有高新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高新区有效居住证;二是父母一方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具有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单位给予缴纳保险或有工商营业执照。(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2年3月1日前)。

(三)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优先满足高新区户籍学生入学,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高新区教体中心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若学生选择报名民办,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名额,参与公办学校报名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1.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一律在全区规定时间内报名招生。

2.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

3.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报名须知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

4.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乱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

5.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接收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待政策的学生(见《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6.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7.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削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段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信息来源丨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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