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啦

2022年洛江区、鲤城区

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啦!

(鲤城区相关情况,请阅读此前报道:

此外,

洛江区小学、幼儿园

招生方案也出台了!

今年

公办、民办初中同步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25日-28日

初中

认真落实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对口直升,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统筹安排居住在洛江区的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就读。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根据学生户籍、学籍情况,洛江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以下5类学生:

第一类: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

第二类: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洛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三类: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

第四类:区内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第五类:区外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对口直升要求和学位容量,实行分批招生的招生办法

1.第一批次:招收第一、二、三类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对口直升。

(1)各公办初中招收具有本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中,马甲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潘内、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岭、祈山、永安、杏川、前安、新民、新建、新生等十四个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南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炉田、梧峰、溪北、二甲、就南、后坂、西头、溪林、义山、蔡内等十个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申请回我区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洛江籍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应于6月1日前向户籍地公办初中提交《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2),并提供户口簿、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3)符合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以及在我区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港、澳、台胞和华侨华人子女,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有关对象于6月1日前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洛江区公办学校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

2.第二批次:根据学位容量统筹招收第四类学生

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对象不超过对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第二批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下办法:

①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优先招收持有服务片区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第四类学生,再视学位招收无居住证的第四类学生,直至该校计划完成;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②若同类对象超过当批剩余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③因马甲中学办学容量受限,实际居住地为马甲镇潘内村的第四类学生由就南中学招收。

④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我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又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无法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列入第二批招生对象时,须向毕业小学提供2022年3月1日前签发的学校服务片区内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商务工证明。相关信息由毕业小学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3.第三批次:根据剩余学位统筹招收第五类学生

区外应届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区居住证、经商务工证明(两证签发时间均在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须于7月8日持户口簿、两证和《2022年洛江区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表》(附件4)、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到居住地公办中学提出申请。其中,属无法申领居住证的五区人员,须提供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及经商务工证明,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各中学根据第一、二批学生录取后的学位剩余情况给予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因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三、第一、二批招生对象选择其他升学方式的办理方法

为保障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自愿选择其他升学就读方式的第一、二批招生对象,分类处理如下:

1.选择就读泉州市民办初中的,应根据《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2.由于监护人居住地点、工作地点变迁或回户籍地升学而不在我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应办理《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并在《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作相应选择,经各中心小学收集、审核后,将不再保留我区公办初中学位。区教育局凭升学联系函、报名登记表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报名参加民办初中派位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招生办法

1.选择在洛江区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所属公办招生批次处理,参与原批次招生。

2.选择回区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视为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由报名地按当地政策处理。

3.因不服从统筹安排而造成辍学的,将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五、公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①6月1日前: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交申请材料;小学毕业生填写《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

②6月5日前:各小学将新生报名登记表、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各中学将申请回洛江就读的材料报区教育局中教股;

③7月5日-7日,公办初中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注册;

④7月8日-10日:公办初中将第一、二批新生注册名单报区教育局中教股;第三批招生对象到居住地公办初中提交报名材料,各公办初中汇总上报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材料至区教育局审核;

⑤7月12日:符合条件的第三批招生对象录取、注册;

⑥7月15日:各公办初中将新生名册、注册情况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领取《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完成初中招生;

⑦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录取数据导入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民办中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办法

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在市、区教育局的管理下进行,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

报名方法及要求(详见附件5《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8:30至5月28日18:00

2.报名平台: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均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czxt.qzzk.cn)。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学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学生和家长需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8)后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①选择在我区报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经毕业学校审核户籍信息,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依平台要求进行审核。学生户籍复印件、《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于5月29日前汇总上报区教育局中教股。

②区外小学毕业的洛江籍学生或符合我区公办招收对象条件的学生,选择在我区报名的,于5月25日前到区教育局中教股递交《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③区内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参照上述做法。

④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附件9),经学校审查后报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核。

二、录取办法及程序

1.录取办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外校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

2.录取程序

提前批:民办一贯制学校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第一批:区内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区招生。

第二批: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初中学校面向经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

3.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0日前,将填写的《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10)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确认后交由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核。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

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5月23日前汇总确认后,将《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核。

4.关于民办学校自主补招

民办初中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区教育局申请自主招生补招并递交补招方案,经批准后按规定自主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必须经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自主补招应在8月10日前完成。

5.录取后管理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处理。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招生日程安排

① 6月16日-20日: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② 6月23日-24日: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网上报名;

③ 6月29日-30日2022年5月20日前:各民办学校报送初中招生简章至区教育局;

④ 5月23日前:民办学校将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申请材料汇总报区教育局审核;

⑤ 5月25日-28日: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网上报名;

⑥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⑦ 7月16日-8月10日:未完成计划的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完成初中招生工作,报送新生名册。

⑧ 8月15日前,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小学

2022年秋季,

洛江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办法

总体延续2021年秋季做法,

坚持执行划片、分类、统筹的基础上,

完善入学办法。

洛江区共有33所完小开展招生,其中公办小学32所,民办小学1所,十五年一贯制民办校小学部2所。公办小学计划招收96个班级。

与2021年秋季相比,小学招生工作有四点变化:

1.学位紧缺的学校,执行同一套住房6年1个学位和产权比例的限制

根据2021年招生文件预告,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中心城区学位紧缺的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新购房落户的,须符合6年1个学位 (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要求。同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实行住房产权比例的限制。

2.对随迁适龄子女的入学要求有调整,录取方式有变化。

按照今年有关文件要求,洛江区随迁子女入学两证的时限,从去年的18个月的时限调为6个月(即签发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并提前告知:从2023年秋季开始,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五区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租房合同签订时间从要求18个月调整为6个月(即2022年3月1日前),参加洛江区社会劳动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2022年洛江区随迁子女的招生录取分批次进行,根据2021年招生预告,结合今年对证件要求的调整,为了体现公平与平稳过渡,中心城区的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洛江区第二实验小学(含南山校区)、闽南师范大学洛江区附属小学实行分批次录取及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办法,实现应招尽招,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民办学校招生有变化。

一是计划有压减;二是招生范围有限制。优先要招收洛江区域内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审批机关为泉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且在洛江区域内未招满的学校,经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以跨区域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

4.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依据有变化。

2022年秋季,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政策支持执行。

洛江区小学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教育公平,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因地制宜探索稳步推进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坚持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洛江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调查数据及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下达如下:

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13个班;

洛江区实验小学:10个班;

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7个班;

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6个班;

洛江区第二实验小学:10个班(校本部7个班,南山校区2个班、阳江小学1个班);

河市中心小学:17个班(河市中心小学6个班、河市第二中心小学4个班,梧宅小学2个班,白洋、坛顶、溪山、山边、新告小学各1个班);

马甲中心小学:21个班(马甲中心小学、马甲第二中心小学各4个班,第三中心小学3个班,就南、四方、三新小学各2个班,义山、文华、彭殊、霞侨各1个班);

罗溪中心小学:10个班(敬德中心小学3个班,奕聪、柏山小学各2个班,世壁、翁山、洪德小学各1个班);

虹山中心小学:2个班(虹山中心小学、苏山小学各1个班);

四、招生服务区域

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调查数据及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下达如下:

(一)城区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1.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万盛社区的适龄儿童;

2.洛江区实验小学:桥南社区、万福社区、琯头社区三二四国道以南的适龄儿童;

3.洛江区第三实验小学:塘西、杏宅、后埭、院前、琯头社区三二四国道以北的适龄儿童;

4.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前洋、新阳社区(除仕林坑小组外)的适龄儿童;

5.洛江区第二实验小学(校本部):朝阳、阳山、新峰、新岭、坪山、新阳(仕林坑小组)的适龄儿童;南山校区:南山、新南社区的适龄儿童;

6.阳江小学:阳江、前埭社区的适龄儿童。

(二)非城区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以各乡镇学校公布为准。

幼儿园

洛江区13所公办园、5所园区、35所民办园进行招生。计划招收153个班级,其中公办园62个班级,民办园91个班级。申请入读民办幼儿园的家长,一定要选择办园资质齐全的民办园就读,拒绝无证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2022年秋季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坚持规范招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分类审核,批次推进原则,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③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④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如果本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确定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是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的情况,核定招生计划数。各民办幼儿园在自主招生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并公示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

二是区教育局将通过主流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幼儿园办园性质、等级、办园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7月6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5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7月11日-7月13日:各公办幼儿园汇总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7月17日前:各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需要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的名单。

7月23日前:1.如果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2.各幼儿园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录取结果。

7月25日前: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本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8月1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中心小学,由区直学校或中心小学统计汇总形成统计表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备案。

记者:曾聪虹

编辑:郑瑞卿

审核:吴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