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7月,

童靴们最想听的好消息来啦—暑假ing!

而每个家长似乎又开始忙碌了,

都关心自己的孩子,

秋季可以上附近哪所中小学?

就在今天,小编从八步区教育局获悉了《贺州市八步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方案对2018年八步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了详细说明。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

本次发布的方案有很多重磅内容,为方便家长阅读,小编已提炼出部分重点

招生原则

坚持分学区(乡镇)划片,就近和免试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相对稳定、统筹安排的原则。

招生对象

(一)具有八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由贺州市人民医院或贺州市中医医院、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年满7周岁并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复学的除外)不得重复报名,否则,一经查实取消一年级的报名资格。

初中:招收2018年八步区小学毕业生。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及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安排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2018年全区公办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4895人,其中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190人,乡镇农村小学计划招生11705。

初中:2018年全区初中七年级预计招生10250人,其中城区初中学校(含市实验中学)计划招生2505人,乡镇初中学校计划招生7745人。

划重点啦,学区划分在这里......

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

1.乡镇农村小学

乡镇中心小学和村级小学(教学点)原则上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允许相邻村级小学(教学点)的学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自主选择相邻学校入学。

2.城区小学

八步城区小学以学区为单位划片招生。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及各学校招生计划,由学区调配招生范围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实验小学学区(含实小校区、前进路校区、新兴南路校区、实小江南分部、三加小学校区):1.东起新兴北路延长至姑婆山大道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区域;2.江南片区;3.潇贺大道(原二级路)以西的三加村区域。

建设路小学学区(含建设路校区、新宁路校区):新兴北路以东至龙山路,回转建设路与鞍山路口,再沿平安西路以南区域。

龙山小学学区(含龙山校区、太白路校区和灵凤小学校区):1.贺州大道以西,北至将军山,南至江北中路;西起龙山路至建设中路,沿建设中路往西至平安西路路口,沿平安西路往东南方向至星光路交汇处,再往南至江北中路区域;2.贺州大道以东至桂粤湘大道(原工业大道),八达东路(往莲塘方向路段)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含灵凤村,不含新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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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1.乡镇初中

各乡镇初中学校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几对口招生乡镇区域内小学毕业生。乡镇只有一所初中的,全部接纳本乡镇内所有小学毕业生;乡镇有两所初中的,按乡镇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

2.城区初中

实行划片招生。受市教育局委托,市直属初中招生计划及范围纳入八步城区初中统一公布。

贺州市实验中学:1.灵峰南路以东至贺州大道,建设路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2.贺州大道以东至桂粤湘大道(原工业大道),太白路往东方向的延长线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

八步区实验初级中学:1.灵峰南路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建设路以南至贺江边区域;2.江南片区。

八步区第一初级中学:1.新兴北路延长至姑婆山大道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区域;2.潇贺大道(原二级路)以西区域。

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1.新兴北路以东至将军山,建设东路以北区域;2.太白路往东方向的延长线以北至将军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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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安排

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乡镇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第一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当地乡镇中心学校确定并公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由当地中心学校负责。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入学按《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贺八扶领办发〔2017〕33号)办理。

2. 乡镇初中学校招生。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会同初中学校,将本乡镇各小学毕业生名单,分送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对区域内所有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留存回执。具体报名时间由当地乡镇中心学校确定并公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由当地中心学校负责。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入学按《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贺八扶领办发〔2017〕33号)办理。

八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 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招生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5月底前)。

(2)公布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7月10日前)。

(3)预报名登记(2018年7月11日-13日)。

(4)上报审定(7月25日前)。各预报名点将报名登记的学生名单汇总学区审核后,上报八步区教育局审定。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9日前)。经审定后,由区教育局将各学校新生名单发给各学区公布,并由就读学区按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日—2日,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八步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5月底前)。

(2)在各小学公布各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7月10日前)。

(3)预报名登记(2018年7月11日-13日)。

(4)上报审定(7月25日前)。各初中审核汇总后,将报名登记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定。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9日前)。经审定后,分别由市教育局、八步区教育局将各学校新生名单交由各学校公布,并由就读学校按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日—2日,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小编又要划重点了,请注意听哦~~~

预报名时间地点

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

预报名时间与地点:2018年7月11日-13日,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龙山小学)或校区预报名。

八步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

预报名时间与地点:7月11日-13日,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范围内的初中学校预报名。

城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预报名时间与地点:7月11日-13日,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公布的学校招生范围,到居住地所属范围内的学区(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预报名时间是7月11日-7月13日

预报名时间是7月11日-7月13日

预报名时间是7月11日-7月13日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预报名材料

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需提供材料:

一是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要与父母(第一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户籍不在八步城区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属市七类重点引进人才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贺州市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申请表;属于烈士子女的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和本人与烈士关系证明;属于驻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现役军官士兵证;属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是居住证明。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二是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三是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集资房证明、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政策性住房证明等),上述各情形的住房必须为已交付入住的房屋。

八步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需提供材料:

一是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要与父母(第一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户籍不在八步城区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属市七类重点引进人才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贺州市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申请表;属于烈士子女的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和本人与烈士关系的证明;属于驻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现役军官士兵证;属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是居住证明。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二是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三是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集资房证明、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政策性住房证明等),上述各情形的住房必须为已交付入住的房屋。

城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一是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限于户籍为市辖区外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提供)。

三是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已交付入住)、房屋租赁证明(含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和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是监护人进城务工证明(满一年):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和监护人双方的进城务工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存续状态)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对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八步区也有安排哦

按照全纳教育的要求,对残疾儿童少年做到全覆盖、零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推迟。

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包括脑瘫、孤独症)及多重残疾等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安排到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包括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为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送教的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档案。各相关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拒绝接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步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顺序

(1)一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当一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房产证地址一致的。

②学龄儿童父母名下无房屋交易信息记录的,但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录取。

③学龄儿童户籍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证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录取。

④学龄儿童有八步城区户籍,但父母名下无房屋交易信息记录的,优先安排居住时间较长的入学。

⑤如经审核,发现证明材料造假,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一律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学校就读,或劝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及原住地学校就读。

⑥一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的,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到周边学区(学校)入学。

(3)家长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只能选取一个房产地址给适龄儿童少年预报名,如果同时在多个房产所在区域学校预报名的,经查实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5211185,5210216

招生咨询电话:5211185,5210216

招生咨询电话:5211185,5210216

凡出现违规干预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学校违规招生办学现象的,可电话举报,举报电话:5212594。

微八步综合报道

责编:龙少冰

审核:蔡 丽

邮箱:weibabu123@163.com

联系电话:0774-52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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