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72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19〕65号)的文件要求,做好本学年招生工作,结合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2019--2020学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

星河传奇小区。如有学位富余,面向新塘居委会扩大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中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大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确定招生资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国家、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含外籍儿童,下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不需再提供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但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深户积分。

(六)港澳籍的适龄儿童,若父母均为非深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四、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优先录取星河传奇小区生源。

(二)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优先原则。按龙华户籍(含台湾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顺序依次录取。

(三)先类别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一类至七类以先类别再积分依次录取,额满即止。(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参照表详见附表)

(四)同类别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类别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五)军人子女入园参照广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政治部文件《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的要求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参照深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才办通〔2017〕3号)和《关于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华人才办发〔2014〕1号)的要求执行。

五、招生类别

根据幼儿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六个学位类型,按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六、报名时间及

学位申请流程

(一)招生宣传:4月20日开始。

(二)公告招生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上午08:00)—5 月17日(下午17:00)截止,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指引: 登录

http://zs.kiway.cn/visit.html?orgdm=440221_xhcqyey&tpl=loginzs网址,点击未申请?点击申请,凭幼儿身份证信息进入报名系统,选择龙华区第五幼儿园,填写相关信息网上预报名,(住房信息填写:产权证号为权利人页面上的证号为准,登记日期为不动产权封面页上的时间为准)填写无误后,打印《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学位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

(三)系统初审:5月17日。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根据《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对每个适龄幼儿进行初次评分。结合招生计划及报名人数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初审结果,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同时幼儿园通过家长预留在系统中的手机号码短信通知初审核验时间及批次。

(四)幼儿园初审(现场核验材料):小班:5月18日上午09:00—12:30,下午2:00—16:30),中、大班:5月19日上午09:00—12:30,下午2:00—16:30),初审地点设在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三楼音体室 。

(五)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5月20日—5月24日。

(六)录取通知(幼儿园以短信方式):5月27日-5月31日。

(七)新生注册时间:7月6日。

备注:以上时间如有变更,以通知公告为准。

七、初审所需

提供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材料核验初审。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出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初审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如果无法提供原件,需上交不动产证书复印件并由银行加盖公章;

5.持相关资料提前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为5月4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计生信息网上登录流程见附件2)。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如果无法提供原件,需上交不动产证书复印件并由银行加盖公章。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本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如果无法提供原件,需上交不动产证书复印件并有银行加盖公章。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加证明。

6.持相关资料提前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为5月4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计生信息网上登记流程见附件2)。

(四)港澳户籍适龄幼儿

1.《深圳市龙华区第五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三方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4.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5.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如果无法提供原件,需上交不动产证书复印件并有银行加盖公章。

6.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8.提前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5月4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计生信息网上登记流程见附件2)。

八、计生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有两种办理渠道: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二)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下方二维码(附件2)。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三)如果家长不熟悉网络操作,也可选择直接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另如有任何疑惑,可拨打相关社区工作站咨询电话。各社区工作站咨询电话可扫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2)。

(四)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材料。

(五)登记部门:母亲为深圳户籍的人员以及深圳户籍的离异男性,登记部门在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母亲为非深圳户籍人员以及离异男性人员,登记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六)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家长需按如下目录提供资料:

1.幼儿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本。

3.幼儿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幼儿属于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属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5.属于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九、正式录取幼儿

(新生)入园注册所需材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8230);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红底半身彩照8张,全家生活照1张;

十、注意事项

(一)招生范围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将锁定学位。在幼儿园 3 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七点规定所在地政府接收住宅小区配 套幼儿园后,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居民。

(三)初审时,家长需带齐各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交齐初审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园方将不再受理其入学申请。

(四)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五)初审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

(六)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学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 6 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八)租房的家长,须提交 2019 年 5 月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19年 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

(九)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十)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十一)星河传奇小区总户数为2702户,学位非常紧张,敬请第七类生源家长提早考虑周边其他幼儿园,自2019年起,非深户必须持有居住证才能申请学位。

(十二)电话:28100239;

咨询热线:17722643707(叶主任),13760370154(吕主任)

接听时段: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

十一、学位类型

和积分办法

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

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十二、计生信息网上

申办详细流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