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做好 20XX 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 士兵。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 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 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 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 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 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 1 个志愿。各初级中学 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 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 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 上,输送 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 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 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 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 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 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 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 1 年为主;允许 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 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 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 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 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 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职成厅[20XX]1 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 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 山职业中专等 5 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 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 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 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 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 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 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 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 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 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 50%的毕 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 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 生任务。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 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 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 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大力宣 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 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 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 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 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 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 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 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 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 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 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 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 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20xx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贯彻枞阳县教育局“枞教职成(20XX)44 号”《关于 认真做好 20XX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市、县职 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努力完成今年中职招生输送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枞 阳县中职招生工作动员大会” 的会议精神,确保我县职业 高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旺(校长) 付组长:汪小朋(副校长) 胡枞生(副校长) 成 员:董晓龙(教导主任) 祖正华(901 班主任) 王宜贵 (902 班主任)姚志刚(903 班主任) 夏根生(904 班主任) 李为 民(905 班主任) 联络员:董晓龙(教导主任)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XX、4、22) ①召开行政人员会议、制定中职招生输送方案、奖惩制 度,布置有关工作。

②召开九年级班主任会议(20XX、4、24) 2、宣传发动阶段(20XX、4、28——20XX、6、28) ①4 月 28 日:召开九年级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工作 ②4 月 29 日:团支部出中职招生宣传板报。③5 月 13 日:组织九年级学生学习枞阳县三所职业学校 的有关宣传材料。④5 月 20 日: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 ⑤6 月 日到 6 月 日,组织学生填写意向表 ⑥6 月 27 日,各班要抓住学生填写志愿表的黄金时间, 做好中考低分数段(350 分以下)学生、动员学生上职高。 3、报名方法、招生方式 ①实行初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直通车”共同做 好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送工作。 附县内三所职高学校电话: 枞阳职教中心: 牛集高级职业中学: 皖枞职业技术学校: ②往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可直接到县内 职高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③中职招生工作重点放到初中毕业生分流上,专人负 责。 四、奖励措施 1、落实《枞阳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奖惩办法》的文件精神。 2、对当年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校下达指标的班级,学校奖将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且与学校的评优评模结合起 来。3、确责任,实行中职招生一把手负责制,将中职招生 指标分解到九年级每一位班主任身上。

班 级 901 902 903 904 905 班主任 祖正华 王宜贵 姚志刚 夏根生 李为民 指 标 10 10 10 10 10 五、采取强有力指施,确保输送任务的完成。 1、加在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抓紧好中职招生工作, 2、严明中职招生纪律,本校任何教师不得向外推介生 源,抵制非法招生。 3、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校长与毕业班班主任签订责任书,指标到班。 3、大力推行本校中职招生相关奖惩制度。 20xx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20XX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 [20XX]28 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20XX 年全县 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 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 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 育的需求。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 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 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 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 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 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 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 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 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 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2)学生父 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 口;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4)学 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 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 入学;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 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 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 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 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 期 1 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 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 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 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 后再办手续的行为。(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 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 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 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 (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 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 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 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 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 为准。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 2 个 平行班。100 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XX 年 6 月 29 日——7 月 15 日。补录时间:20XX 年 9 月 1 日——9 月 3 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4951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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