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浦阳镇2022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浦阳镇各幼儿园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萧山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萧教〔2022〕17号)精神,结合本镇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浦阳镇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就近入园原则。在控制班额前提下,坚持适龄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园。

2.依批次进行原则。

(1) 优先确保户籍在浦阳镇内身心健康、发育正常的适龄幼儿。

(2) 在班额有空余的情况下,招收第二类、第三类符合条件的适龄健康幼儿入园。

3.公开招生原则。坚持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二、招生形式

全镇公办园统一招生,民办园自主招生。

三、招生对象

(一)年龄规定

招收年龄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对象

第一类:户籍在浦阳镇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健康幼儿。

第二类:非浦阳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浦阳镇拥有独立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自建房、并实际居住在浦阳的适龄健康幼儿。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区户籍(A批)、杭州其余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产权房以《房产证》为凭证,自建房以审批资料或购买地基发票和村(社区)证明为凭证。原则上办理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之前,但对于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完成交付的房产,经浦阳镇政府研究决定,可凭购房合同相关证明。产权房或自建房所在地在相应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

第三类:非浦阳镇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浦阳镇,并持有居住地在浦阳镇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根据浦阳镇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可在本镇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酌情录取。

四、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五、招生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适龄幼儿。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浦阳镇户籍适龄幼儿,全部招收入园;

第二类:按照A、B、C批依次招收;本服务区有产权房的非萧山户籍适龄幼儿,根据同批次其父母缴纳萧山区社保年限,按年限长短顺序招生;

第三类:第一、第二招生后还有余额时,招收此类别适龄幼儿,并统筹安排。

3.当前一类幼儿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幼儿。

4. 接到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名额后将不再录取。

六、招生程

1.做好招生预测:4月20日前做好新生摸底、预测工作,并报送幼儿园拟招生计划至区教育局。

2.制定招生方案:4月30日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3.发布招生信息:5月15日以各幼儿园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招生简章,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新生报名登记:6月11日,家长随带相关材料(见附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或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 7月5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6. 7月9日了解各园招生情况,协调生源与幼儿园资源。

7. 新生信息备案:9月10日前由各幼儿园将新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浦阳江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七、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八、各类别幼儿登记所需资料

编辑:朱莹莹

审核:汪灵芝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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