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海沧区公布

《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至此,有五区了公布今年幼儿园招生划片方案,分别是:

集美区、同安区→快讯!两区公布幼儿园划片!市教科院附幼这样招生……

湖里区、翔安区湖里区幼儿园招生:增5所公办园,共14所热点园!14所可招片外生

以下是海沧区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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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

海沧区幼儿园采用网络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1日8:00-8月7日17:00

网址:厦门i教育网站https://www.xmedu.cn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8月6日、7日,仅需携带材料到场,无须携带幼儿

要注意的是:网络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幼儿无须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未通过网络报名或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家长,请于8月6日、8月7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提交以下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报名信息:

(1)户口簿、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须提交派出所开具的幼儿户口迁移记录。

备注

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按幼儿户口落入报名所在片区的时间长短排序录取;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在报名所在片区内因房产变更有过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以户口迁移记录为准);户口从其他片区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自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落户之日起计算;拆迁户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自幼儿在海沧的首次落户时间起计算。

关于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和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

(1)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公告剩余学位数,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来看划片一览表↓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符合房户两一致:幼儿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

(6)公办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

(7)部分片区试点联片招生,即一个小区划入多所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家长可选择多所幼儿园填报志愿,按照本意见的招生规则录取及调剂志愿。

(二)民办幼儿园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关于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

1.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在志愿依序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同等条件落户时长的录取规则。

2.8月10日,幼儿园陆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及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3.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按幼儿户口落入报名所在片区的时间长短排序录取;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在报名所在片区内因房产变更有过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以户口迁移记录为准);户口从其他片区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自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落户之日起计算;拆迁户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自幼儿在海沧的首次落户时间起计算。

4.纳入联片招生试点的片区,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志愿顺序并结合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5.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6.公办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招收片区外适龄幼儿,具体以幼儿园发布的补充招生公告为准。招生录取顺序为:

(1)海沧其他片区房户两一致适龄幼儿;

(2)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

(3)父(母)已在海沧区购房的适龄幼儿;

(4)在海沧区居住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幼儿;

(5)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二)学前班

学前班可直接录取前来报名的本村户籍幼儿,剩余学位可面向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应给予办理录取手续。

关于补助

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符合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条件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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