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定城内小学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告

为稳妥有序做好城区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口城镇化速度快、学龄人口数量大、小学布局、承载能力、班额规定、交通状况、居住分布等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2022年秋季县城内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定城小学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生源分布情况,今年县城公办小学计划招生68个班,班额不超过45人,招收3060名新生。计划如下: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2个班990人,其中曲阳路校区7个班315人,东兴路校区12个班540人,经开区校区3个班135人;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13个班585人,其中新区实小校区9个班405人,定东小学校区4个班180人;建设小学6个班270人;民族小学6个班270人;职工小学5个班225人;城北小学6个班270人;花园湖小学8个班360人;城西小学1个班45人,泉坞山小学1个班45人。

二、学区划分

(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曲阳路校区:南环路社区、长青社区、人民路社区。

2.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和经开区校区:实行联合招生,根据实际居住分布由学校确定就读校区:三里桥社区(三里桥路以东,即单号)部分,方井王社区、黎明社区和马桥社区,包括经开区区域范围内的恒瑞城、锦绣花园、名仕新城、幸福苑等开发、安置小区。

包公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泉坞山大道以西、戚继光大道以北区域部分,本区域适龄儿童2022年实行双学区就学,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报名,也可选择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报名入学。

(二)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新区实验小学校区和定东小学校区联合招生,根据实际居住分布由学校确定就读校区:泉坞山大道以西、迎宾路以北、鲁肃大道以东、永康路以南区域。前汪、后汪、原定东小陈、西周、上王,住宅小区有万汇龙、上东城、天裕国际、金源广场、双塘、东园御府、东园康城等小区;泉坞山大道以东及原定东片区域。

(三)建设小学:北大街社区、西大街社区部分(不含花园湖1号安置点,不含原花园湖社区部分)、南大街社区部分(操箭巷—邮电巷以北)区域、管家生产队原属菜农,且在变更前属于定城镇长青村。

(四)民族小学:严桥路社区、南大街社区部分(操箭巷—邮电巷以南)地区、南塘社区部分(石膏矿、统计局、定城镇建安公司、房改办、双城理想家园小区(四幢楼)、检察院、同心小区、轧花厂、城西乡政府、城区供销社、饲料厂、法院、农行、搬运站、预制厂、农机厂、供电局等宿舍;余湾生产队原属菜农,且在变更前属于定城镇长青村。

(五)职工小学:迎宾路社区部分(迎宾路以南部分)、双塘社区部分(迎宾路以南包公路以西部分)、靠城路社区、三里桥社区(三里桥路以西,即双号)部分区域。

(六)城北小学:城北社区、幸福路社区、迎宾路社区部分(迎宾路以北)地区、长征路社区部分(新大巷以东区域)。

(七)花园湖小学:西大街社区部分区域(即原花园湖社区:北至城北水库埂,南至西大街,西至长青路至城北水库西干渠,东与西大街交界园湖路并含2号地安置楼和花园湖1号安置点。)、长征路社区部分(新大巷以西)区域。

(八)城西小学:城南社区、定西社区,解放村、岗上村、南塘社区部分,即原城西片户籍居民。

(九)泉坞山小学:泉坞山社区

三、入学资格

(一)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有户及有房有户)。学区内适龄人口是指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的户籍入籍在定城城区的少年儿童(2022年7月1日之前入户籍)。凡监护人户籍和本人户籍在定城城区并符合入籍时间、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其实际居住地,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1.定城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的,携带户籍簿、房产证、出生证原件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

2.三代同住祖辈一处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三代同住祖辈一处的家庭(指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孙辈户籍一直未曾分离出去,其父母双方在定城均无房产),可以到祖辈产权房地址附近学校入学。需提供祖孙三代合一的户籍材料、祖辈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水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以及房产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产权房证明。祖辈产权房交付日期为2022年7月1日前。

3.家庭户籍、房产住址均在定城内,但两者分离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籍簿、房产证、出生证以及监护人实际住址半年以上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缴费凭证)。

4.定城内的家庭户籍,有房产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户籍原件和实际有房却无证证明(如土地证、建房执照、实际住址的半年以上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缴费凭证)。

5.学区内适龄人口属于拆迁户的,可凭监护人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合同、选房卡等),到原住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入住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6.定城内单户、挂户适龄入学人口可以持户籍本和实际居住证明就近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区实小校区、职工小学、花园湖小学、城西小学、泉坞山小学报名。

7.学区内新购住房户(见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交房时间应在2022年7月1日之前。购房合同中凡在2022年7月1日之后交付房屋的,不作为学区学生,确需入学的,接受教体局调剂安排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房无户及无房无户)。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定城城区户籍,随监护人到定城城区共同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义务教育资源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监护人的实际居住状况,统筹安置入学。

1.户籍不在定城城区有固定住房(有房无户),原则上西至东城路以东,南至戚继光大道(定滁路)以北区域的按先就近,后相对就近的原则到职工小学或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报名入学。

包公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泉坞山大道以西,戚继光大道以北区域2022年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报名入学。

北至戚继光大道(定滁路)以南,西至东城南路(靠城路)向南延伸至鲁肃大道(合蚌路)以东的区域到职工小学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经开区校区报名入学。

北自东城路(靠城路)向南延伸至鲁肃大道西侧区域的按照先就近,后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或职工小学或花园湖小学或城西小学报名入学。报名时持户籍本、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及契税发票,并提供证明实际居住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缴费凭证,以上房产户主必须是户籍本上的户主或成员)。

2.监护人(或本人)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无房无户)。对于监护人(或本人)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到城西小学、泉坞山小学、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定东小学校区入学或接受教体局调剂入学。

凡持有定城城区居住证的监护人和本人,由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籍、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材料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受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三)政策性特殊群体入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政策,县教育体育局对以下适龄人口入学实施统筹安置。

1.驻定部队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精神落实双拥政策。需持军(士)官证和部队证明到县双拥办审核登记,经县教体局确认,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文件精神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政策。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滁政办秘〔2019〕70号)规定,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2〕45号)精神,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经县卫健委核实确认,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5.招商引资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县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本人提出申请,出示招商引资有关文件、合同,经县商务局核实确认,通过县教体局审核,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6.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时代楷模本人及其子女入学。根据《关于修订<滁州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文明委〔2019〕25号)精神,为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时代楷模本人及其子女在幼儿园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面给予一定照顾。需提供相关证书经县文明办审核确认,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必须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掐尖、提前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分配,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县教体局组织,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问题的咨询投诉,各校应及时核实情况,妥善处理。要严格审查学生入学资格,对上报到教体局的拟招生名单负责解释并处理好遗留问题。

(二)加大政策宣传。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由于定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正在逐步实施,各校就近分布的生源不均衡,承载能力差距大,划定学区存在道路临界等现象,各校应本着统一认识、顾全大局、服从协调、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控制班额,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县教体局批准和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招生标准班额45人。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防止农村教育资源闲置和城区教育资源被挤占,从严控制无正当理由入学和转学。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招生入学的各环节,做到精准、精细防控。要制定招生入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错时错峰,有秩序地开展报名入学工作。

(五)教体局将加大力度,重点纠正违规招生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惩处:1.审核材料时徇私舞弊;2.拒绝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或无原则跨学区招生;3.擅自超计划招生;4.擅自提前或延迟招生时间;5.招收无材料学生、利用他人信息以及通过挂靠户,虚假户籍、虚假房产择校的学生;6.家长利用假户籍、假房产证或其它虚假证件证明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区资格,由教体局调剂安排学校就读,并报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六)报名条件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按招生方案要求到学区内小学或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小学报名就读;政策性等特殊情况入学,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非起始年级学生严禁回起始年级重新入学,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一律回原学校原年级就读。

(七)报名时间:8月12日开始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学校和社区宣传栏等向社会统一宣传,8月18日-8月23日各校组织报名,8月24日—8月28日,学校将报名情况及报名材料报教体局基教股审核;9月1日,各校公布新生名单、编班注册。

(八)咨询与投诉电话:0550-4998803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8日

2022年定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问题解答

1.定城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切实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等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学区划分及招生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学区是如何划定的?

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综合考虑各小学的招生能力和学校周边区域生源情况,采取以学校为中心,划定一定区域的方法,形成学区,由于定城城区小学教育布局规划正在逐步实施,各校就近分布的生源不均衡,划定学区存在道路临界等现象,该学区内的生源原则上到划定学区学校入学。

3.学区内生源是如何认定的?

学区认定的依据是住户统一,指入学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同居住地。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的住户,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提供相关证明,可认定为学区内生源。

4.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新入户籍、新购住房交房时间认定为学区生源是如何规定的?

学区内新入户籍、新购住房户交房(见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时间应在2022年7月1日之前。

6.适龄儿童到所在学区的小学登记报名,需提供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电脑打印户籍簿(须有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2)法定监护人的房地产证(未办理地产证的可提供建房许可证、房产交易公证书、其他有效证件材料,如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连续半年以上的水电交费单、有线电视、天然气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实际居住地址的证件、材料);(3)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如果户籍簿本上不能说明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是父子或母子关系,需提供此类证件证明关系)。

7.户籍在定城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学生学区如何认定?

(1)定城内户籍与居住地分属两个学区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持户籍本、房产证到实际住址学区学校报名。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仅有定城内户籍(挂户或单户)且无常住房产的,可持户籍本和实际居住证明就近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区实验小学校区、职工小学、花园湖小学、城西小学、泉坞山小学报名,或接受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8.户籍不在定城内,定城内有房产(有房无户)的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户籍不在定城城区有固定住房,原则上西至东城路以东,南至戚继光大道(定滁路)以北区域的按先就近,后相对就近的原则到职工小学或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报名入学。

包公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泉坞山大道以西,戚继光大道以北区域2022年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报名入学。

北至戚继光大道(定滁路)以南,西至东城南路(靠城路)向南延伸至鲁肃大道(合蚌路)以东的区域到职工小学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经开区校区报名入学。

北自东城路(靠城路)向南延伸至鲁肃大道西侧区域的按照先就近,后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或职工小学或花园湖小学或城西小学报名入学。报名时持户籍本、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及契税发票,并提供证明实际居住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缴费凭证,以上房产户主必须是户籍本上的户主或成员)。

9.监护人(或本人)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无房无户)如何入学?

对于监护人(或本人)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到城西小学、泉坞山小学、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定东小学校区入学或接受教体局调剂入学。

凡持有定城城区居住证的监护人和本人,由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籍、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材料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受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10.房屋征收户子女如何入学?

因城市发展,房屋被征收,原户籍与房产地址统一的,可凭户籍簿和征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也可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也可以由教体局调剂相对就近入学;户籍与房产地址不统一的,按招生方案具体规定报名入学或接受教体局调剂入学。

11.商用非居住房产和租房居住是否可认定为学区居住地?

商用非居住房产不作为学区房认定。租住房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学区判定上的混乱,不认定为实际居住地学区房。

12.政策性特殊群体如何入学?

(1)驻定部队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精神落实双拥政策。需持军(士)官证和部队证明到县双拥办审核登记,经县教体局确认,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文件精神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政策。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滁政办秘〔2019〕70号)规定,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2〕45号)精神,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经县卫健委核实确认,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5)招商引资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县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本人提出申请,出示招商引资有关文件、合同,经县商务局核实确认,通过县教体局审核,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6)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时代楷模本人及其子女入学。根据《关于修订<滁州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文明委〔2019〕25号)精神,为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时代楷模本人及其子女在幼儿园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面给予一定照顾。需提供相关证书经县文明办审核确认,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13.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以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信息为依据,制定就学具体方式和办法,落实责任学校和责任人员,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对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定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县教体局将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和各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均享受义务教育相关优惠政策。

14.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必须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掐尖、提前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体育局分配,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

15.家长利用虚假信息报名怎么办?

家长利用假户籍、假房产证或其它虚假证件证明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区资格,后果自负,并报公安、住建等关联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16.新生入学后学校如何分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出现大班额,新生编班实行随机分配,班级编制完成后,班主任和配班的教师要随机选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特长班,更不准编排重点班、人情班。

17.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和经开区校区如何招生?

今年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校区和经开区校区实行联合招生,根据实际居住分布由学校确定就读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个校区实行统一领导队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师调配,统一评价机制,优秀教师在三个校区内交流使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集团学校内部共享。

18.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组建情况如何?今年如何招生?

根据我县政务新区教育布点规划,经县政府同意、县委教体工委研究,2021年8月将新区实验小学、定东小学和第五初中联合组建新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行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利用新区实验小学的品牌潜力,实现新区教育资源优质共享,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美好期待和愿望。今年,2--6年级转学生安排到定东小学校区,新区实验小学校区和定东小学校区一年级实行联合招生,根据实际居住分布由学校确定就读校区,定东小学校区一年级教师由新区实验小学校区教师调整过去。

19.对招生政策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定城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通过相关媒体可以查阅,各招生学校公告栏和有关社区、小区大门前也有张贴,每个招生学校都印发了足够数量的《2022年定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问题解答》供家长阅读。家长对招生政策如有不清楚的,可向相关小学教导处咨询,也可到教体局咨询或拨打电话0550-4998803咨询,切不要听信谎言、上当受骗。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照招生纪律,抵制各方面对招生工作的干扰,严肃处理招摇撞骗、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