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塞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延安市安塞区初级中学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延安市安塞区初级中学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阳光、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延安市安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延安市安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成立安塞区初级中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按时段高质量完成政策宣传、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确定公示、报名注册等工作。圆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任务。

三、招生对象

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城区小学在校在读六年级学生。(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解决城区学区范围内户籍但不在城区小学就读,要求回城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优抚对象等,以招生办核查的信息为准。)

四、招生范围

东至漩水湾,南至福源小区A区和 B区分界线公路延伸至腰鼓山,西至杜庄村、李圪塔和汤河村,北至东营村(含东营村)。

五、招生办法及流程

招生入学工作采取分类网上登记网上录取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2022年8月16日—8月18日)。

具体由学生就读的小学负责。

第二阶段:申请登记(2022年8月19日—8月21日)。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且选择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9日上午8点至8月21日下午6点前,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提交材料通过审核后,发放报名条,凭借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ansai.gov.cn/),点击安塞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进入相关页面填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六年级学生限报城区范围内一所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

报名学生要在网上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等信息,无房屋产权证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1、第一类:学区内行政村户籍。

户籍在学区内行政村的学生,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学籍信息卡(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2、第二类:学区内有户有房。

户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产为依据,按房产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为:(1)有产权证的有效房产(独立房产、共有房产);(2)无产权证的有效房产:自建房(以建房许可证办理时间为依据)、商品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学籍信息卡(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3)住房证明材料:①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3.第三类:学区内有户无房。

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无有效住宅房,但实际居住的新生。招生顺序为:(1)三代共居的,以房产为依据,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2)无房产但实际居住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学籍信息卡(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3)三代共居的住房证明材料:①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的二联便函证明(原件);②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的二联便函证明,实际居住的近半年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4.第四类:学区内无户有房。

户籍在安塞城区,但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学籍信息卡(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3)住房证明材料:①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②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的二联便函证明,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5.第五类:学区内无户无房。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依次安排安塞城区户籍、各乡镇户籍的学生。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学籍信息卡(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父母、学生本人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类学校只负责资格审查和信息登记,但不发放报名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第三阶段:信息核查(2022年8月22日—8月23日)。

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产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学校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再由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如果学生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入学新生监护人负责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第四阶段:确定公示(8月24日—8月26日)。

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经区教体局复审,报安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我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学籍注册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号、户籍、家庭住址(需与房产证标注一致)、毕业学校、招生对象细化分类等,并加盖区招生办和学校公章,全面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公示时学籍号、家庭住址等信息需进行技术处理。

第五阶段:报名注册(8月27日—8月28日)

8月27日起,我校为新生办理入学登记、报名等手续,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9日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立工作。

六、招生工作要求

1.所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对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录取;若经查证是虚假信息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做到程序到位,信息透明,责任到人,纪律严明。

3.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所有参与招生的学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失职和违规违纪等行为,将严肃按照有关制度处理。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八、学校咨询、监督电话

延安市安塞区初级中学

2022年8月15日

监制:张加新

审核:高琴

责编:周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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