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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根据《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户籍优先、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保障特殊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群体子女优先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在我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残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七年级招收2022年学籍在我校招生服务辖区范围内六年级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范围

1.一年级招收划片区域人民一横路、江南一路、永明桥、沿江北路、昌龙路涵盖县城西侧区域和永明村一至九队片区适龄学童。

2.七年级招收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2022年六年级毕业生、抱由镇坡拉、德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首师一小未被录取部分六年级毕业生。

四、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五、入学材料登记审核时间

(一)一年级入学材料审核时间

9月16日上午8:30—11:30。由一名家长代表亲自到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二)七年级入学材料审核时间

1.原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免于审核,9月20日按要求报名。

2.抱由镇坡拉、德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首师一小未被录取六年级毕业生登记材料审核时间:9月16日下午3:00—5:30。由一名家长代表亲自到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六、报名登记流程

(一)家长准备材料

家长按要求认真准备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材料必须按顺序摆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给学校存档。

(二)学校审核材料

1.根据《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乐东黎族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防控工作的总体情况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减少人员聚集的风险,允许一位家长进校报送审核材料手续,进校家长需要查验行程卡(有三亚、儋州行程的一律不得入校),持72小时内即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证明,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测温正常并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校园。

2.家长根据条件依时到学校门口领取报名号码,按照学校报名分流员指引有序进入学校招生处(教学楼一楼指定预设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家长提交的材料要确保真实、齐全,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并发放材料登记凭条。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材料当即退回,学校不再受理,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三)学校实地核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

(四)公示审核结果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学校9月18日公示新生名单,录取名单公布在微信公众号,接受监督。

七、报名注册时间

一年级、七年级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有关说明

1.按照户籍优先原则,同等情况下,学位按下列顺序安排:(1)抱由城区(县城)户籍适龄学童按居住时长相同,学生及父母一方户口均在县城,父母一方在城区务工并有固定住所的优先(父母双方的比父母一方的优先);(2)本县非抱由城区户籍学童按居住时长相同,父母在城区务工时间长的优先(父母双方的比父母一方的优先);(3)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时长相同,父母在城区务工时间长的优先(父母双方的比父母一方的优先)。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人数满额为止,其余应入学新生由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县城抱由派出所、永明派出所户籍载明住址以乐东思源实验学校招生服务辖区内为入学依据,户籍载明住址和居住地不属于招生辖区范围内的不能在我校登记入学;如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上,则以学生户籍载明住址为准,父母户籍所在载明住址不作为入学依据。

3.商业铺面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4.在我校招生辖区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和非原乐东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在我校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入学登记表;(2)父、母(或直系亲属)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的户口首页和新生户口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七年级学位者提供 )、入学儿童的出生证(申请一年级学位者提供)。(4)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现居住证明;(5)有父母(或直系亲属)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5.家长提供所需材料必须真实,必要时由派出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可疑户口本、房屋租凭证等登记材料进行真伪鉴定,一旦发现作假情况,一律取消入学登记资格。

6.有过就学经历的孩子,不能再次申请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必须返回原学籍学校就读。家长隐瞒不报,造成国家学籍网无法正常录入,责任自负。

7.学生入学条件依本方案规定学校难以认定的,由学校报请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

(二)注意事项

1.家长在办理入学登记时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装入透明文件袋中,材料按顺序排好,提交学校审核登记。纸质材料齐全,符合我校招生服务辖区范围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不符合的,材料当即退回,不再受理,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2.家长按照时间段到学校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审核,服从引导老师的安排,文明有序排队,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3.请提交材料的家长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校园环境,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吐槟榔水,不乱丢垃圾。

4.如受疫情影响,材料审核时间需要调整的,学校会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学校通知。

九、本方案未详之处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5595746812孙老师。

附件:1.乐东思源实验学校招生服务辖区划分示意图

2.乐东思源实验学校报名所需材料

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2年9月1日

附件2

乐东思源实验学校报名所需材料

一、县城户籍的招生服务辖区内一年级和七年级(非我校原六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户口载明住址以划片区为依据)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

(二)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的户口首页和新生户口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七年级学位者提供 )、入学儿童的出生证(申请一年级学位者提供)。

(四)县城抱由派出所、永明派出所户籍(户口簿上载明住址为乐东思源实验学校招生服务辖区内,日期以教育局发文时间2022年7月27日为截止)且居住在招生服务辖区内,需提供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如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时间应为2022年6月30日前),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五)县城抱由派出所、永明派出所户籍(户口簿上载明住址不在乐东思源实验学校招生服务辖区内)但居住在招生服务辖区内,需提供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如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时间应为2022年6月30日前),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六)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工作的单位证明。

(七)常见问题

1.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县城地区的唯一住所,居住时间半年以上,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房协议及房东的房产证或有关证件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2.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视同购房和租房情况,且在县城地区无第二处住所的,提供祖辈购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如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但与其同居住的,需提供祖辈(直系亲属)购房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及派出所开具的能够证明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父母居住住所属单位宿舍,无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需主要负责人签名且署情况属实),以及所居住地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二、本县非抱由城区户籍一年级、七年级(非我校原六年级)新生(户口属于本县镇、村户籍)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非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申请表(本县人员填写):(附件2,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

(二)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户主的户口首页和新生户口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七年级学位者提供 )、入学儿童的出生证(申请一年级学位者提供)。

(四)户籍所在地出示的无监护条件的证明。

(五)父、母的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其他可以佐证的有效证件。如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时间应为2022年6月30日前),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六)父、母在县城地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单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我县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七)常见问题。

1.永明村一至九队一年级新生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非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父、母(或直系亲属)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的户口首页和新生户口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七年级学位者提供 )、入学儿童的出生证(申请一年级学位者提供)。(4)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现居住证明;(5)有父母(或直系亲属)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县城地区的唯一住所,居住时间半年以上,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房协议及房东的房产证或有关证件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3.父母在县城打工的,除了要提供在县城地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还要提供所在打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三、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口非本县的)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外市县农村户籍人员填写):(附件3,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

(二)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户主的户口首页和新生户口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七年级学位者提供 )、入学儿童的出生证(申请一年级学位者提供)。

(四)父、母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居住证。

(五)父、母的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其他可以佐证的有效证件。如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时间应为2022年6月30日前),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六)父、母在县城地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单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我县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七)常见问题

1.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县城地区的唯一住所,居住时间半年以上,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房协议及房东的房产证或有关证件以及所租住房有父母一方实名的6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2.父母在县城打工的,除了要提供在县城地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还要提供所在打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

注:点击二维码保存图片到手机相册,然后在微信扫一扫中打开,即可下载入学登记表。

附件2:乐东黎族自治县非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

附件3:乐东黎族自治县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外市县农村户籍人员填写)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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