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托幼机构招生时,按照“属地管理、自主招生”要求,各类托幼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各自所处位置今年城关区托幼机构招生即将开始,结合各自办园性质和规模,自主实施招生工作。各托幼机构按照所在位置,由近到远,优先安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托),学位富余的托幼机构可解决临近周边社区的幼儿入园(托),小区配套托幼机构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托)。

各公益普惠性托幼机构要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托)需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托)需求;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对公益普惠性民办托幼机构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给予生均保教费补助。

各类托幼机构不得对入园(托)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幼儿入园(托)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托)编班测试。

关注入园4个时间点

城关区托幼机构入园,家长要格外关注4个时间点:

1.制定招生方案(7月10日之前):各类托幼机构结合规模和招生计划制定本年度招生方案和预案,并在教育局备案审核。

2.发布招生方案和公告(7月13日之前):各托幼机构多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收费标准、招生电话、二维码等,方便家长了解招生信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报名信息提交和审核(7月16日之前):提交报名信息、幼儿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

4.新生报名注册(7月20日之前):招生结果公示、新生报名注册。

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托幼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提前或延迟招生时间。

名单之外都属“无证园”

凡未经审批注册的托幼机构一律不得招生,因此,在城关区教育局发布名单之外的面向3-6岁的托幼机构或学前班(幼小衔接班)都属“无证园”,其招生行为属违规非法招生。请家长在选择托幼机构时,先要查看园所是否证、照齐全,街道托护点是否有《街道幼儿托护点登记表》。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体检费、卧具费三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城关区目前共有托幼机构253所,涵盖了政府办园、企事业单位办园、民办幼儿园和街道托护点,公益性和普惠性托幼机构占92%,已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引领,企事业单位办园为补充,民办托幼机构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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