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并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单独招生院校计划数的有关规定,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领导审定,并经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0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单招专业

1、专业名称:休闲体育(棋艺),单招计划数:60 ,最低录取分数:120 ,学费:4100

2、专业名称:旅游管理,单招计划数:70 ,最低录取分数:90 ,学费:3860

3、专业名称:眼视光技术,单招计划数:80 ,最低录取分数:100 ,学费:3800

4、专业名称:新闻采编与制作,单招计划数:115 ,最低录取分数:165 ,学费:8230

5、专业名称:工程测量技术,单招计划数:170 ,最低录取分数:60 ,学费:5800

6、专业名称:药学,单招计划数:130 ,最低录取分数:70 ,学费:7000

7、专业名称: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单招计划数:110 ,最低录取分数:70 ,学费:7100

0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单独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2、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3、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4、学院对报考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7、普通高中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8、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0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学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2、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被学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样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4、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5、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05.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组织保障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3、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单独招生简章,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4、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5、笔试及面试小组:负责笔试试卷准备、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汇总;负责面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面试、成绩汇总及复核。

06.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2、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