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处招生奖励和工作补贴的制度为搞好培训处工作,激励全校教职工支持培训处工作教育培训招生激励方案,为学校创 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教育培训招生激励方案,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招生奖励 1. 教职工为远程教育招生 (以缴费为准) , 按个人贡献大小给奖: 推荐 10 个人以下的,每个奖 300 元; 推荐 10——15 个的,再另奖励 200 元; 推荐 16——20 个的,再另奖励 500 元; 推荐 21——25 个的,再另奖励 1000 元; 超过 25 个,由行政领导再商量决定教育培训招生激励方案,以缴费为准。培训处工作 人员不拿招生人头推荐奖励金。 (以上奖励制度根据行政会精神制 定) 。 2.为其它短期培训班推荐学员,推荐一人奖励 80 元;成绩突出 的,再酌情奖励。大学学历函授教育招生奖励同短期招生奖励。 3.培训处人员远程招生按目标和分成奖励: A 目标为每专业至少 30 人以上(包括 30 人) ,才能给奖; B 从有关类型有关专业总分成中拿出一定的奖金。 每专业达到 30 人以上的,奖励学校总分成的 4%;达到 40—49 人,奖励学校总分成 的 5%;达到 50 人以上,奖励学校总分成的 6%。 (奖金发放由培训处 主任按有关人员贡献大小给奖) 。 二、工作补贴 1.节假日、双休日工作的,每天补 60 元。工作时间不计补贴。 工作如遇法定假日( “五一” 、 “十一” 、 “元旦” 、 “春节”等) ,根据《劳 动法》补贴适当提高,每天补 80 元。 2.监考补贴:函授班考试原则上由班主任监考,班主任监考不1计补贴。如有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本校教师为培训处各类培训讲课的, 中级职称每课时计 40 元, 高级职称每课时计 50 元。并根据具体课时计算总讲课费。校外兼课 教师讲课费根据相关协议或按社会讲课费付给。 4.培训处要做好考勤工作。培训处人员和函授、远程班级班主 任及其他工作人员节假日的工作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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