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五章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2月13日至2月17日,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3 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因2023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安排在2023年3月举行,参赛学生先以普通类学生身份参加报名及填报志愿。赛事结束后,获奖学生填报免试志愿,经资格审核后按职业技能竞赛类学生进行免试录取。

第十四条3月20日至3月24日,所有考生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4天考生可实时查看各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

第十五条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我院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退役大学生按照《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并提交确认。

第十七条具体报名要求及操作细则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和变化为准。

第六章考试

第十八条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只要参加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共三门,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如下表,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考试(测试)时间

2023年3月30日-31日: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023年4月22日-23日:文化课考试

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及相关调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或通过学院官网另行发布。

第七章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进行,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初进行。学院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二十五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采取“进一法”计算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二十六条按要求对所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第二十七条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比对核查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并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打印录取名册。学院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二十九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毕业学历及学位

第三十二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且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位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缴费

第三十三条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缴费时间为4月11日-14日8:00-14日17:00。考试费通过微信缴纳,不支持其他缴费方式,具体如下:

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下方缴费二维码,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必须如实填写,此项为必填项),勾选缴费项目,核对填写信息、缴费金额后点击“去支付”,跳转到订单后点击“提交订单”进行支付。缴费二维码如下:

以上缴费方式如有变动,将通过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未缴纳考试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三十五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当年批准的学杂费标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由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湖南省有关政策变化,学院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2023年3月19日

附件:1.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3.相关考试大纲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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