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和《汉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意见》,规范城区小学招生行为,确保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招生行为,从制度层面上遏制“择校”之风,改善大班额现状,促进城区小学阶段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汉川市城区小学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和招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川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统筹协调汉川市城区小学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原则

1.严格控制入学年龄。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必须是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及以上的未入学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严格按计划和规定班额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若确需突破计划,由招生小学提出申请,市教育局报市政府领导批准后,下达增补计划。

3.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各小学具体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

4.严格招生流程。各小学根据学生类别严格按A、B、C、D、E的顺序招录,如果在某一类别中学位不足,可以启动网上摇号汉川市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摇号分流的学生由仙女山中心初中在市教育局基教股指导下协调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四、招收对象

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必须是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及以上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分为五类;

A类:学区内有房有户,即有与适龄儿童直接关联的房产,适龄儿童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户籍;

B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C类:学区内有房无户,即与适龄儿童直接关联的房产,适龄儿童非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户籍;

D类:学区内有户无房,即适龄儿童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户籍,没有与适龄儿童直接关联的房产;

E类:学区内经商人员子女,即学区内有固定的经商地点和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招生计划

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含开发区涵闸小学)

学校

计划数

开班数

班额

实验小学仙女校区

550

10

55

实验小学西湖校区

165

55

仙女山一小

385

55

仙女山二小

605

11

55

仙女山三小

220

55

仙女山火猴山小学

275

55

仙女山城关小学

275

55

仙女山刘台小学

20

20

开发区涵闸小学

165

55

合计

2660

49

54.3

六、招生办法

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分类分步实施的招生办法。所有申请城区小学学位的学生都需经过网上注册登录、信息填报、网上核验、现场审核等四个步骤,完成入学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第一步:网上注册登录。

家长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汉川市城区小学招生平台”或者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注册和登录。

第二步:网上填报信息。

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填报说明填报信息,并根据平台提醒拍照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家长要留存招生平台拍照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第三步:网上核验材料。

学校对家长填报的学生信息与拍照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比对核实,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平台反馈中心通知家长继续补充、完善佐证材料。

第四步:现场审核材料。

家长收到反馈中心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学校现场打印《汉川市2021年新生入学登记表》,家长和审核员签字确认,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学校留存,部分学校留存原件。学生到校注册及分班由学校通知家长。

七、时间安排

1.7月15日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2. 7月1日-15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招生平台网上测试。

3.7月30日-8月15日,开通网上招生平台,组织城区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城区各小学线上审核,指导家长填报。

4.8月16日-20日,学校现场审核,并将初步确认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5.8月25日,张榜公示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8月31日,新生报到注册,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7.9月1日,正式开学。

八、咨询方式

各小学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市教育局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具体如下:

实验小学仙女校区 0712-

实验小学西湖校区 0712-

仙女山中心初中0712-

开发区中心初中 0712-

仙女山一小 0712-

仙女山二小 0712-

仙女山三小 0712-

火猴山小学 0712-

城关小学 0712-

仙女山刘台小学 0712-

开发区涵闸小学

招生监督电话:

0712—(市教育局纪工委)

0712—(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九、有关要求

1.明确招生责任。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各校校长为招生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招生文件、会议精神,明确招生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学生招生政策的解释,接受学生家长咨询,按要求完成招生工作。仙女山中心初中、开发区中心初中落实辖区小学招生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市教育局基教股、纪工委负责招生的监督指导与协调。

2.坚持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明确招生片区、招生办法、招生过程等有关内容,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对于实名举报的问题,要根据线索认真查处,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交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涵闸小学和仙女山辖区小学交各中心初中审核,基教股备案。

3.健全协作应急机制。各学校要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要直面矛盾,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事件,讲清楚真相和原因,澄清一些不实信息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努力缓解化解家长焦虑情绪。

4.加强释疑解惑和政策引导。各学校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5.小学其它年级插班生按《汉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意见》并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汉川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片区

2021年7月9日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