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西北政法大学本项目致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法学功底扎实、知识交叉综合、思维视野开阔、实践能力突出,能有效运用科学方法独立从事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重大法律实际问题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基本规格是:

1.能够较为全面深入地了解西北地区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宗教现状,清醒认识影响西北地区稳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

2.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多学科知识,具备分析、解决复杂性和全局性问题的综合能力,能有效运用科学方法独立从事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反恐怖、民族与宗教、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重大复杂法律问题,创造性地在相关领域开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俄语等)或一种少数民族语言(维吾尔语、蒙古语、藏语等),能阅读外文或少数民族语言文献。

二、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或已获学士学位并从事政法实际工作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除本校博士生导师外)。

4.具有一定的外语(英语、俄语、阿拉伯语等)水平,或通晓某一种少数民族语言(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藏语等)。

5.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统一安排在复审时进行)。

三、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

1.报考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备注栏请填写所报导师姓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31日。具体事项请查阅上述网址。

2.按照网报流程注册报名,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报名信息表西北政法大学招生计划,并在相应位置张贴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请认真校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西北政法大学招生计划,核查无误后考生本人在表上指定位置签字确认。该报名信息表须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

3.相关事项将及时在西北政法大学网站公布,西北政法大学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四、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采取申请-审核的办法,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和录取四个环节:

(一)申请

申请人向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1份;

5.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或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书;

7.表明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进行的研究计划书;

9.网报信息表;

10.缴纳报名费90元/人(报名时在中国研生招生信息网上直接缴纳)。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5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以上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年度招生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5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二)初审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申请人所报的导师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的条件进行评价,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不小于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审的人员名单。

(三)复审

1.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博士学位攻读计划书。

2.复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分为两部分:

(1)回答专家提问,内容包括四部分:

刑法学或民法学(二选一);宪法学或法学理论(二选一);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人文学科基础(以上均不指定参考书)。

(2)阐述攻读计划,即申请人就个人背景条件、拟研究的课题、研究计划或设想的内容、理由和可行性等问题做详细陈述。

3.专家就申请人的初审结论、答辩结果等方面现场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做出拟录取和不录取意见。

(四)录取

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和相关材料由研究生教育院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向申请人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的基本模式

(一)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为3-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注册取得学籍后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的具体学习和研究计划。攻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与调研、撰写学位论文和答辩等环节。各研究方向的博士生由本校专职导师和政法部门的兼职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进行合作指导。

(二)课程体系与学习方式

本项目开设共同课程6门,五个研究方向各设方向课程2门,学习方式除系统讲授、专题讨论、专题讲座(报告)、实例(案例)分析外,还要研读导师指定的专业材料,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做两次公开报告。完成总学分不少于21分。

(三)中期考核

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由考核小组通过书面或答辩方式对博士生的学业质量进行评价。

(四)调研与科研训练

中期考核合格后,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到实际部门进行不少于10个月的实践和调研。调研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做出完整和明确的调研计划,最终要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论文开题前要在专业期刊发表2篇论文(或调研报告,或1项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成果)。

(五)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强调以重大现实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着重体现博士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要在导师合作指导下独立完成西北政法大学招生计划,可采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篇幅一般不少于10万字。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毕业审查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