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消防学院单独招生等)都必须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兼报体育类”选项。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英语口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在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取得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本人信息。

1.具有宁夏户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2.具有宁夏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限报考生、无我区学籍考生和其他特殊情况考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不得拒报。

3.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5日进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第二时段(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及残疾考生申请便利审核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4月30日前体检工作结束。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负责填写《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网上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申报照顾政策项目(含“山区”考生照顾项目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项目)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资格;选择是否参加英语口试;拟报考艺术类或者体育类的考生还需录入兼报艺术的类别或者是否兼报体育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类以外,还需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中选报一个科类,各科类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考试办法详见《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网上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籍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等照顾项目和农村考生身份。

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填报的《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的报考资格、农村考生身份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照顾项目等进行复审并公示。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照顾项目(不含民族和山区照顾项目)并公示。

(三)报名材料

为加强考试管理,防范打击*、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规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就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提供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备案登记表;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宁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初高中就读档案,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初中学生登记表、初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高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现场信息确认及网上缴费

考生持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如因技术原因等无法采集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4.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5.考生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现场确认无误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未缴费视作放弃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无误,且已网上缴费的,后续不予受理退费申请。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缴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组织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发布相关信息,培训有关工作人员等。

(二)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报考点的安排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报名的各个时段及时通知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确认工作;初审考生本人申报的所有照顾项目,并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无误;做好报考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标识公示工作;做好“山区”考生的资格审核和标识工作;做好符合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资格的审查、信息采集、公示和标识工作;对农村考生要认真复核其农村户籍身份;实时监控考生网上报名和信息现场确认情况;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并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打印考生体检表,并组织做好考生体检工作等。

(三)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明确各个岗位责任;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信息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管理员账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社会考生和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的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账号和权限,由班级生成具有宁夏户籍考生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二)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中第7、8、9、10款的考生,还须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同级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组织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四)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高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并公示本校考生报考相关信息。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内容。

(五)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账号和一个操作员账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提醒考生妥善保管系统登录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设置新密码。

(七)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应在2024年1月底前,向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和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牵头组织由教育考试中心、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在2024年3月31日前,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违规处理

在高考报名户籍、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报名考试费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兼报英语口语测试的考生还需另缴英语口试费30元/人;兼报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需另缴考试费,收费标准以最新批复为准。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