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第六课时《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学习(一)1《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颁布的有五个“有利于”,不包括(2《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共分五个部分,第四部分的内容是()。D.阐述了不同年龄段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科学规范地提出了指导内容及要求等7-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提出要加强儿童营养保健和体育锻炼,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其社会适应性。2《大纲》分工细致,职责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篇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150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关工委: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大纲》是在总结多年来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家庭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家长儿童需求,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制定的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大纲》在指导原则、指导内容、指导形式等方面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儿童身心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年龄段划分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规范家庭教育指导行为,是全国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依据。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大纲。本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优化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加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和指导能力,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育儿的方法与技能,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范畴,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大纲目标,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社会化。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1)重视婚检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于大龄孕妇、有遗传疾病家族史的孕妇、怀孕后有疾病的孕妇以及具有其他不利优生因素的孕妇,督促其做好产前医学健康咨询及诊断。对于不孕不育者,引导其科学诊断、对症治疗,并给予心理辅(2)关注孕期保健,孕育健康婴儿。指导孕妇掌握优生优育知识,配合医院进行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烟酒、农药、化肥、辐射等化学物理致畸因素,预防病毒、寄生虫等致畸因素的影响;科学地增加营养、合理作息、适度运动,进行心理调适,促进胎儿健康成长。(3)做好相应准备,迎接新生命降临。指导准家长做好婴儿出生的相应准备,学习教养婴儿的方法和技巧,购置儿童生活必备用品和保障母婴健康的基本卫生用品,营造安全温馨的家庭环境。(4)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孕妇认识自然分娩的益处,认真做好孕妇产前医学检查,并协助舒缓临盆孕妇的焦虑心理。1.O-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婴幼儿期即从出生到大约3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儿童身高和体重均有显著增长;遵循由头至脚、由中心至外围、由大动作至小动作的发展原则,逐渐掌握人类行为的基本动作;语言迅速发展;表现出一定的交往倾向,乐于探索周围世界;逐步建立亲子依恋关系。

(1)提倡母乳喂养,增强婴儿免疫力。指导乳母加强乳房保健,在产后尽早用正确的方法给婴儿哺乳,并适时断奶; 在睡眠、情绪和健康等方面保持良好状态,科学饮食,增加 母乳营养;在母乳不充分的阶段采取科学的混合喂养方法, 适时添加辅食。 (2)鼓励主动学习,掌握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方法。指导家长按时为儿童预防接种,培养儿童健康的卫生习惯, 注意科学的饮食调配;及早对孩子进行发展干预,让孩子多 看、多听、多运动、多抚触,带领儿童开展适当的运动、游 戏,增强儿童体质;了解儿童成长阶段的特点和表现,学会 倾听、分辨儿童的“语言”,安抚儿童的情绪;学会了解儿童 的发病征兆及应对方法,掌握病后护理常识。 (3)设定生活规则,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指导家长了解婴幼儿成长的规律及特点,为儿童设定日常生活 规则,并按照规则指导儿童的日常生活行为;重视发挥父亲 的角色作用,利用生活场景进行随机教育;指导家长采用鼓 励、表扬等正面强化教育措施,并充分发挥祖辈抚养儿童的 优势,塑造儿童的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感知训练,提高儿童感官能力,预防儿童伤害。10 指导家长创设儿童自如爬行、充分活动的独立空间与条件, 随时、充分地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物品和现象,挖掘其内 含的教育价值,让儿童在爬行、观察、听闻、触摸等训练过 程中获得各种感官活动的经验,促进儿童的感官发展。

同时 要加强家庭保护,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5)关注儿童需求,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好奇心。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抓握、把玩、涂鸦、拆卸等活动的设施、工具 和材料;用亲子游戏的形式发展儿童双手协调、手眼协调等 精细动作;用心欣赏儿童的行为和作品并给予鼓励,分享儿 童的快乐,促进儿童直觉动作思维发展,满足儿童好奇、好 玩的认知需要。 (来自:小龙 文档 网:家庭教育指导大 纲读后感)(6)提供言语示范,促进儿童语言能力发展。指 导家长为儿童创设宽松愉快的语言环境;提高自身口语素 养,为儿童提供良好的言语示范;为儿童的语言学习和模仿 提供丰富的物质材料,运用多种方法逗引、鼓励儿童多开口; 积极回应儿童的言语需求,鼓励儿童之间的模仿和交流。 (7)加强亲子沟通,养成儿童良好情绪。指导家长关注、尊重、理解儿童的情绪,多给予儿童鼓励和支持;学习亲子 沟通的技巧,以民主、平等、开放的姿态与儿童沟通;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