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计划”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我校MPA设立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社会管理与依法行政、智慧城市与电子政务等多个专业方向,MPA项目相关学科点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教育学5大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哲学、法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性强、国际化程度高的师资队伍。武汉理工大学MPA 教育中心由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主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及人文社会学院和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等相关学院协办,致力于在职MPA研究生学位及学历教育。

一、调剂基本条件

1.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我校公布的《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公共管理专业(MPA)()(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调剂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入公共管理专业。但是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公共管理专业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175,英语44,联考88)。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入公共管理专业也需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预报名方式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在3月23日之前填写问卷星《武汉理工大学MPA预调剂申请表》。

三、正式调剂申请方式及申请截止时间

等候学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