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幼升小、小升初

适龄儿童的家长们

快来瞧仔细

一、招生对象

01、公办小学:

1.“城区户籍生”。凡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21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的年满6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对象。(因疫情原因,通过市教育局预约登记的对象,取得城区户籍时间可延迟到2021年3月11日前,不含挂靠)。在规定时间以后取得城区户籍的适龄对象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城郊户籍生”。根据区域布局调整,具有双塔街道郑村村、陶村村、大夫第村、和贤村、灵泉村、坳里村及迎宾村户籍的适龄对象原则上纳入城北小学招生范围;具有虎山街道协里村、双龙村、桑淤村户籍的适龄对象原则上纳入城东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具有清湖街道蔡家山村户籍的适龄对象原则上纳入经济开发区小学招生范围。

3.“房产新政生”。符合《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江政发〔2021〕64号)规定的适龄对象。

4.“政策保障生”。符合国家、省、市等政策保障的对象。

02、公办初中:

1.“城区户籍生”(上同公办小学“城区户籍生”)。

2.“城郊户籍生”。除城区户籍外,具有双塔街道和虎山街道其他村户籍,以及大陈乡、碗窑乡和清湖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房产新政生”。

以上三类小学毕业生统称为“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4.“政策保障生”。

民办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农村初中、小学:

各校原则上招收相应乡(镇)、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咨询电话

三、报名时间安排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工作6月12日启动。入学报名工作以网上报名为主,结合现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

★ 民办初中、小学 ★

6月12日上午8:00至

6月14日下午5:00

民办初中、小学网上报名

6月12日至6月13日

各民办初中、小学设置现场服务点,对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入学对象监护人,现场指导并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6月17日

报名系统将审核结果发送到已注册的报名手机上,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结果。

6月19日上午9:00

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6月19日下午3:00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1日至6月28日

民办初中录取结果反馈初中招生方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 城区公办小学、城区公办初中 ★

6月12日上午8:00至

6月14日下午5:00

城区公办小学、城区公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13日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中设置现场服务点,现场指导并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小学:城南小学;初中:江山二中

6月29日

未被民办初中、民办小学录取的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进行网上二次补报;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的对象,到市教育局一楼报名。

7月2日–7月5日

报名信息审核

7月6日

城区公办小学、城区公办初中信息审核结果反馈初中招生方案,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结果。

7月中旬

发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录信息

7月下旬

各校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 农村初中、小学 ★

7月1日至7月4日

农村初中、小学网上报名

7月4日

各初中、小学设置现场服务点,对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入学对象监护人,现场指导并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7月中旬

农村初中、小学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反馈

四、网上报名登录指南

监护人可选择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报名(使用电脑操作的,推荐使用谷歌、360、QQ浏览器)。

1.电脑报名: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账号——进入网站——搜索框内输入“江山市初中入学报名”或“江山市小学入学报名”——点击江山市学前及义务教育段招生报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

2.手机报名:登录“浙里办APP”注册个人账号——搜索框内输入“江山市初中入学报名”或“江山市小学入学报名”——点击江山市学前及义务教育段招生报名综合服务平台的“在线办理”报名。

五、城区初中、小学报名办法

★ 民办学校报名办法★

民办初中、民办小学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 城区公办小学网上报名对象 ★

01、“学区房户一致生”“学区房户统筹生”

(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02、“有户无房生” “户籍挂靠生”

03、因区域布局调整,划入城东实验学校、城北小学、经济开发区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入学对象。

★ 城区公办小学现场报名对象 ★

01、“学区房户一致生”“学区房户统筹生”法定监护人(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明不全或其他情况对象(详见本文招生工作问答)

02、“房产新政生”

03、监护人无法自行网上报名的对象

1.现场集中报名地点:城南小学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4:00

3.现场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房产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或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城区公办初中网上报名对象 ★

0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的“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02、其他小学毕业的“城郊户籍生”

03、其他小学毕业的“城区户籍生”

★城区公办初中现场报名对象 ★

01、具有城区户籍的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明不全的对象

02、“房产新政生”

03、监护人无法自行网上报名的对象

1.现场集中报名地点:江山二中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4:00

3.现场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学籍信息表、房产证明材料(房产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或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政策保障生”安置办法

“政策保障生”具体为烈士子女、驻江部队军人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招商引资、创业绿卡、人才引进等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子女;江山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子女、江山市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表彰的“最美人物”的子女(不含行业部门)、捐资助教突出贡献者和省、衢州市绿叶奖获得者的子孙(女)、援鄂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

“政策保障生”由法定监护人到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相关材料于6月10日前送交市教育局,上述对象由市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七、民办学校招录办法

民办学校先录取“政策保障生”、民办初中举办者(含投资企业高管)子女、本校教职工(聘期为五年以上教师和无固定期限职工)子女及协议生。其录取名额从学校招生计划中核减(以下简称“核减计划数”)。根据“志愿优先、不足全取、超额派位”的原则,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减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核减计划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减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减计划数时初中招生方案,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第一志愿不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参照上述方法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学校所有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续各志愿学校的录取。

其中,根据学校申报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按江山城区小学毕业生与非江山城区小学毕业生分类电脑派位,分别录取核减计划数的50%。若其中一类报名人数未达到预录取人数的,则该类全部录取,剩余招生数从另一类派位录取。若全部超出,则分类派位。

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江山市域内开展补录,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在衢州市域内补录。

温馨提醒

1.6月6日上午9:00~11:00市教育局将在文化广场(市区鹿溪南路)举办招生咨询会,欢迎大家前往咨询。

2.城区公办初中、公办小学招生对象、招生范围等具体信息详见江山市政府网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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