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做好普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县城乡公(民)办小学校。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每所学校片区,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规范招生行为,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加强招生监督,确保招生程序公开、入学机会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五)实施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分配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方式

按拟就读学生(或适龄儿童)分为三类:

(一)片区内学生。是指学生(或适龄儿童)及户主(含同一户家庭成员)持有学校片区户口或房屋产权手续(包括房产证、进入交易平台的房产交易手续、宅基地审批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入学新生,其招生方式分为:

1、学校直接录取招生。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没有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注册入学。

2、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

3、补充报名招生。当符合片区条件的学生(或适龄儿童)未被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录取时,重新选报相对就近的未招满的学校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进城(镇)经商、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的原则,选择公办学校入学。其招生方式分为:

1、学校直接录取招生。当报名人数没有超过该校直接录取后空缺招生计划时,按志愿全部录取。

2、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直接录取后空缺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3、补充报名招生。当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或适龄儿童)未被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录取时,重新选报相对就近的未招满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于适龄残疾儿童零拒绝、全覆盖分类入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四、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二)片区划分

(三)提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位的学校

小学3所:实验中学(小学部)、城南小学、东关小学。

五、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具体是指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未注册学籍),无重大遗传疾病、传染病等。

(2)报名所需资料:①户主身份证;②适龄儿童本人、户主和房屋产权所有人户口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③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进入交易平台的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宅基地审批表、集体土地使用证);④健康体检证明。

(二)报名办法

2、每个学生(或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提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位的学校报名。

4、因学生或家长操作不当、人为变更等原因,造成报名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被资格审查否定的学生(或适龄儿童),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信息

各学校要根据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在8月16日前制定本校2022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县义教招生领导组备案(一二〇师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阳光幼儿园、枣峁梁幼儿园招生方案同时报教育股、幼教股备案)。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总体招生信息的同时,公布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招生进度,分阶段及时发布涉及本校的招生计划、报名情况、录取信息等。

(二)网上报名

1、学生(或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填报要求,填写学生(或适龄儿童)基本信息,按片区填报拟就读学校。

2、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新生资格审查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用于现场核对)、复印件一并交到所填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学校初审。学校根据学生(或适龄儿童)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认定;

2、健康审查。医疗卫生部门(包括体检部门)对重大遗传病、传染性疾病等进行审查认定;

3、户籍审查。由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对拟入学新生及户主户籍资料的一致性、真实性、所在片区等信息进行审查认定;

4、房屋产权审查。由住建局对户主房屋产权证(含进入交易平台的房屋产权交易手续、与合法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交款凭证,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前)的一致性、真实性、所在片区等信息进行审查认定;

5、房屋产权协查。由自然资源局对宅基地审批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一致性、真实性及所在片区等信息进行协查认定。

(四)招生

1、学校汇总统计。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涉及本校的报名学生进行汇总,并作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收类型的汇总统计;

2、学校确定名单。学校根据学生招收类型,统计和确定新生名单;

3、审核录取名单。学校根据招收新生汇总表、新生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逐人进行复核,对真实无误的招收新生进行汇总,由校长签字确认;

4、学校发布名单。在按类型按批次新生招收后,由学校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将学校审核后的学生花名上传报名系统,同步汇总导出,同时在招生网站和学校大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方便查询。

(五)新生入学

学校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招生名单,核发入学通知书,均衡编班,注册入学。

七、民办学校招生

1、招收小学一年级的民办学校为:育才学校、文泉小学、新时代双语学校;

2、民办学校招生须在县教育科技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吕梁市教育局(吕教发〔2022〕27号)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实行属地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3、民办学校须制定详细的招生细则。内容须包括:学校性质、办学地址、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新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报经县教育科技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始招生;

4、拟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拟就读学校报名;

5、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向县教育科技局提供入学新生汇总表、学生(或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登记表,第一时间将学校审核后的学生花名上传报名系统,同步汇总导出,核发入学通知书,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招满即止。

八、时间安排

1、8月14日—8月17日,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组办公室、各学校通过县电视台、操场大屏幕等媒体公布招生方案;

2、8月18日8:00—8月20日24:00,学生(或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登录2022年兴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8月21日—8月23日(8:00-18:30),学生(或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将资格审查表与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并交到填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8月24日—8月29日,各校进行资格审查、分批次录取、公布学生名单。

(1)8月24日,公布片区学生(或适龄儿童)按志愿直接录取名单;

(2)8月25日,公布片区学生(或适龄儿童)按志愿随机派位录取名单和务工随迁子女按志愿直接录取名单;

(3)8月26日,公布务工随迁子女按志愿随机派位录取名单;

(4)8月27日(8:00—18:30),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片区学生(或适龄儿童)和务工随迁子女进行网上二次补充报名;

(5)8月28日,公布二次补充报名学生(或适龄儿童)按志愿直接录取名单;

(6)8月29日,进行二次补充报名学生(或适龄儿童)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公布名单。

5、8月29日—8月30日,核发入学通知书;

6、9月1日,新生入学。各学校凭学生入学通知书到教育科技局教育股注册新生学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九、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2022年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组。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教育股

监督检查组设在第九纪检监察组

2、明确责任。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责任,校长是招生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备案。对在招生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未按进度完成相应工作,造成群众上访、举报等不良后果,县义教招生领导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阳光招生。在小学生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划定片(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4、严明纪律。在小学生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十项严禁(附后)。

6、严肃问责。对在小学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单位、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本方案解释权归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兴县教育科技局

2022年8月11日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2、手机报名二维码: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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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监制:孙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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