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2.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超龄儿童由各学校负责在学籍网上核查其学籍状态。

2.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施教区。

(二)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

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4.施教区内住房没有使用过学位(小学6年、初中3年内,时间从2019年下半年起计算),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区教育局将组织各中小学校对入学新生家庭不动产权证进行严格筛查。

(三)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和泰州市疫情防控一线岗位的医务人员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3.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省双创计划等C类级以上人才子女、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4.对当年(从2019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四)根据我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施教区的生源情况,今年在部分区域试行一区多校多施教区招生。

四、招生报名办法

1.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录取公示、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各学校按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2.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今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网上阳光招生报名,通过阳光招生系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7月上旬发布。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

1.报名登记时间:

(1)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17日,7月18—20日摇号,并公布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每名学生最多只能报名1所民办学校。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报名。

(2)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1—24日。

7月25—28日,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和特殊儿童少年等进行学校现场验核报名。

2.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各学校通知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在学校登记报名的新生,于7月29—30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区迎春西路59号海陵学校内)补办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六、报名资料提供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6)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2.初中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小学素质报告书。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4)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3.特殊教育

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现场报名要求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并经专家组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负责并统筹安排;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残疾证(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

(2)各类康复中心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加盖机构公章与负责人签名)。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5—28日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验核报名。也可于7月29—30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区迎春西路59号海陵学校内)办理入学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公办中小学审核。班额不能满足的学校,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泰州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至2020年6月30日止);或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在泰有效营业执照;

4.家庭户口簿;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6.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三)民办学校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初中部)、泰州市民兴中英文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招生方案(含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超出审批范围招生。

(四)如发现材料造假,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一律统筹安排入学。

七、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试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审核编制和下达公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坚持均衡编班、平行编班,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

2.建立应急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制订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3.严格监督问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邮箱),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因履职不到位,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海陵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序号单  位咨询电话01海陵区教育局8699829602泰州市实验小学8018332903泰州市实验小学(东校区)8081115504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经东校区)8020823305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本部或迎春校区)8020890906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春晖校区)8271976307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8621799108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碧桂园校区)8076777309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西校区)8656112610泰州市扬桥中心小学801982798019828811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8098008912泰州市苏陈实验小学8018317313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8076787814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小学部)8018358915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小学部)8646226816泰州市里华小学8875106017泰州市港口学校(小学部)1506109287618泰州市海陵学校8212693119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8685308820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碧桂园校区)8685308821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东校区)8627510522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8018836923泰州市海军中学8208500124泰州市沈毅中学8208943325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初中部)8018358926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初中部)1381595590527泰州市罡杨学校8966812128泰州市大冯初级中学8968101229泰州市里华初中8875926830泰州市港口学校(初中部)1364159366331泰州市民兴中英文学校86278908

举报和投诉电话(邮箱):86998280(982160802@qq.com)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海陵区小学施教区范围高清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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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海陵区小学施教区范围

学校施教区范围泰州市实验小学西城河以东、人民西路以南、鼓楼路以西、迎春西路以北泰州市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兴泰南路→迎宾路→春兰路→南通路→七里河以东、森园路→兴泰北路→新通扬运河以南、京泰路以西及京泰街道部分地区、凤凰东路以北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海陵南路→迎春路→鼓楼北路以东、人民路→口泰路→迎宾路以南、春晖路以西、济川路以北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经东校区春兰路以东、迎宾路以南、兴泰南路以西、济川路以北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春晖校区春晖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春兰路以西、济川路以北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南官河以东、海阳路以南、东风北路以西、口泰路→凤城河以北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江洲路校区祥泰路以东、迎春西路以南、江洲南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碧桂园校区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朱东、窑头、孙金、魏徐村泰州市扬桥中心小学城西街道招贤、西仓社区;城北街道稻河、花园、北山、赵公、通姜、演化社区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引江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海阳西路→江洲路→东进西路→凤城河南官河以西、迎春西路以北泰州市苏陈实验小学苏陈镇辖区范围内:徐庄、北庄、周埭村;双岸、镇东、东石羊、西石羊、苏陈、茶庵社区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苏陈镇辖区范围内:夏郑、双虹、大冯甸、夏棋、百里、前窦、张家院、院庄村泰州市海陵学校(小学部)凤城河南官河以东、迎春路以南、海陵路以西、济川路以北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小学部)东风路→海阳东路→鼓楼北路→智堡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兴泰北路→森园路→七里河→南通路→春兰路以西、迎宾路→口泰路以北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  (小学部)新通扬运河以北渔行居委会、渔行、丁冯、梅家垛、唐甸村、洪家垛、陈家垛、刘垛村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小学部)九龙镇辖区范围内:界沟、五厦、雨声村;姚家、张坝、振东、府前、龙江社区;九龙镇供销社宿舍泰州市罡杨学校(小学部)罡杨镇辖区范围内:夏庄、西冯、东楼、杨庄、罡门、纯垛、冯官村港口学校(小学部)华港镇辖区范围内:港口、桑湾、溪东、溪西、下溪、刘庄村里华中心小学华港镇辖区范围内:里华、双烈、许庄、野营、徐垛、野马、李庄村

备注:

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

2.苏陈实验小学招收苏陈镇辖区原苏陈镇的适龄儿童入学。大冯中心小学招收苏陈镇辖区原大冯镇的适龄儿童入学。

3.里华中心小学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里华镇的适龄儿童入学。港口学校(小学部)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港口镇的适龄儿童入学。

4.海光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内新通扬运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渔行实验学校(小学部)入学;江州北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以西、海阳西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扬桥中心小学入学(45个学额计划)。

5.智堡实验学校(小学部)施教区范围内智堡河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扬桥中心小学入学(45个学额计划)。

6.城东中心小学(本部)施教区范围内海陵南路以东、迎春东路以南、鼓楼路以西、济川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实验小学(本部)和海陵学校(小学部)入学(实验小学90个学额计划、海陵学校40个学额计划)。

试行一区多校多施教区招生的学校,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额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额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海陵区初中施教区范围高清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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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海陵区初中施教区范围

学校施教区范围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海陵南路→税务桥东街→鼓楼北路以东、人民东路→口泰路→迎宾路→春兰路→迎春东路以南、兴泰南路以西、济川路以北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东校区兴泰南路→迎春路→春兰路→南通路→七里河以东、森园路→兴泰南路→新通扬运河以南、京泰路以西及京泰街道部分地区、凤凰东路以北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碧桂园校区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泰州市沈毅中学凤城河→扬州路→北仓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智堡河→鼓楼北路→ 徐家桥路→杨晖路→鼓楼北路以西、税务东街→税务西街→五一路以北泰州市海军中学引江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扬州路→凤城河南官河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泰州市大冯初级中学苏陈镇辖区范围:徐庄、北庄、周埭、夏郑、双虹、大冯甸、夏棋、百里、前窦、张家院、院庄村;双岸、镇东、东石羊、西石羊、苏陈、茶庵社区里华初级中学华港镇辖区范围内:里华、双烈、许庄、野营、徐垛、野马、李庄村泰州市海陵学校(初中部)凤城河南官河以东、五一路→(青年路)→税务桥西街以南、海陵路以西、济川路以北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初中部)扬晖路→徐家桥路→鼓楼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兴泰北路→森园路→七里河→春兰路以西、迎宾路→口泰路以北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初中部)江洲北路以东、启扬高速以南、智堡河以西、新通扬运河以北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初中部)九龙镇辖区范围:界沟、五厦、雨声村;姚家、张坝、振东、府前、龙江社区;九龙镇供销社宿舍泰州市罡杨学校(初中部)罡杨镇辖区范围:夏庄、西冯、东楼、杨庄、罡门、纯垛、冯官村港口学校(初中部)华港镇辖区范围内:港口、桑湾、溪东、溪西、下溪、刘庄村

备注:

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施教区。

2.里华初级中学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里华镇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港口学校(初中部)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港口镇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沈毅中学施教区范围内人民西路以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海陵学校入学(学额不限)。

5.海军中学施教区范围内江洲北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以西、扬州路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沈毅中学入学(学额不限)。

6.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海陵南路→税务桥东街→鼓楼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凤城河东城河以西、济川路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海陵学校入学(40个学额计划)。

7.渔行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范围内朱东、窑头、孙金、魏徐村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碧桂园校区入学(学额不限)。

试行一区多校多施教区招生的学校,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额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额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新闻线索来源 | 海陵教育发布

编辑 | 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