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县城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部署,有效缓解来安县城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点关注,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同城一体化,公民办并举,以适龄幼儿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入园

三、登记条件

凡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来安县城有固定住所(须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或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均可登记。法定监护人携带有幼儿本人信息的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及法定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原件,本着自愿原则,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进行唯一性登记。

四、招生方式

1.各公、民办幼儿园统一于 6月 17日——19日在本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简章并公布招生计划,公示时间须满三天。

2.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本着自愿原则,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唯一性登记。各幼儿园收存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待幼儿登记资格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归还户口簿等材料。

3.凡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可直接开展报名工作,凡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实行公开抽签。

4.在适龄幼儿监护人和相关部门的参与监督下,各幼儿园按计划对本园公布的幼儿登记名单进行现场抽签,当场公布、公示抽签入围的幼儿名单,法定监护人根据各幼儿园工作安排做好幼儿入园的准备工作。

5.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皖公政〔2018〕347等文件精神,落实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按相关双拥优惠政策执行。

五 、登记和抽签时间

统一登记时间:2020年 6 月20日上午8:00——11:00,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登。

统一抽签时间:2020年 6 月21日,抽签方式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逾期未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 、有关要求

1.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登记后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子女抽签资格;有伪造户口和房产信息,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报名入园资格。

2.依据滁教体财函〔2020〕136号文件精神,各公、民办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教育保育费用。

3.各公、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学位数、规范班额招生,完善招生简章,超班额招生的幼儿一律不得录入学籍,不得享受学籍内幼儿的相关政策,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满足招生条件的持证民办园按招生计划严格招生,保证学位数;无证民办幼儿园、看护点依据现有条件限额招生,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一律不得招生。

5.各招生学校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公布招生计划,上报招生方案(基教股备案),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监管电话为(5612556 、5619925 、5624760)

6.目前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大办学设施的改造和办学经费的投入,达到基本标准的,我局将及时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将坚决予以取缔,整改后符合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条件但仍达不到办园基本标准的,教体局纳入监管范围,实行动态管理。

来安县县城各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来安县县城监管民办幼儿园相关信息

来源: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编辑:程天鹏

审核:高娜

审签:陈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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