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2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基础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提高育人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02

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原渔阳中学)地处城区中心,为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其服务片区划定为城区范围。同时,按照市教委多校划片可采取随机派位的招生政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乡镇学校招生范围由乡镇中心学校划定;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四)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五)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03

工作安排

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信息登记。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相关部门、学校要切实做好设施维护、网络畅通、疫情防控、家长培训等保障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为7月8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3.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7月9日-7月10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

4.录取查询。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5.相关说明。一是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二是启用原渔阳镇贾庄中心小学,作为公乐小学分校区。

公办初中招生

蓟州中学初中部停止招生,启用翠屏湖中学,蓟州中学初中部迁入翠屏湖中学。

1.报名时间。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报名。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家长需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在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回蓟州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升入乡镇初中的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升入直属初中的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乡镇初中条件的乡镇小学毕业生,需完成《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的信息登记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7月9日至7月10日。

2.录取查询。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

1.招生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招收具有城区直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2.网上报名。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7月9日至7月10日

3.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其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7月26日

4.录取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晟楷中学(民办初中)招生

1.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范围。晟楷中学招收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3.网上报名。晟楷中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7月9日至7月10日

4.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公办初中就读;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7月26日

5.录取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6.相关说明。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校要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育才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育才学校和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特殊教育学生不实施网上信息登记,家长于7月9日至10日持相关手续到育才学校进行报名。

04

报名手续

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它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1.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2.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05

手续审验

(一)乡镇所属学校报名手续经学校初审、中心学校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二)城内直属学校报名手续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06

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第一小学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招生政策。即从2021年起,第一小学按照新片区招生,符合新片区入学条件的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转入第一小学转学手续。

(四)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山倾城小学、第四中学四所学校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即从2022年起(第一小学从2021年起),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凭房本入学后,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此套房产只供此适龄儿童使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持有人子女不能以此房本为凭据进入上述学校就读,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第一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公乐小学或第三小学;第二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六小学;山倾城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六小学或公乐小学;第四中学安排到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为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学位。有上述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内均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第一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公乐小学或第三小学;第二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六小学;山倾城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六小学或公乐小学;第四中学安排到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有上述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其他片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房屋所在地入学。

(五)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六)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乡镇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礼明庄镇、东二营镇所属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乡镇就读。

(八)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初中:翠屏湖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九)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十)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07

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校长负总责。各校依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切实解决好社会关注的择班、择师问题。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各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四)确保安全稳定。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充分、深入、细致的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08

招生范围

2022年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

1.南起长城大道与渔阳南路交口,沿长城大道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中昌北大道,沿中昌北大道向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西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南至其与长城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西北隅村、东北隅村(中昌北大道以西)、白马泉村、东关村、崔店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二小学

1.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除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以外)。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凤凰山水园、碧玉家园、凤凰小区、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第三小学

1.南起兴华大街与中昌北大道交口,沿中昌北大道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西至中昌北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南起康平路与迎宾大街交口,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康平路交口(碧玉家园、凤凰小区除外)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蓝湾庄园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4.东北隅村(中昌北大道以东部分)、土楼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实验小学

1.南起南环路与渔阳南路交口,沿渔阳南路向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东至中昌北大道,沿中昌北大道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东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渔阳南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东南隅村、西南隅村、南关村、杨园子村、杨各庄村、塘坊村、管驿村、东西七园村、三里庄村、张庄村、穆庄子村、东大井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六小学

1.南起人民东大街与中昌北大道交口,沿中昌北大道向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东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西至其与中昌北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各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小毛庄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七小学

1.大毛庄、下宝塔、东营坊、于桥、围坊、黄安子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果园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逯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2.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二六九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3.帕醍欧花园、山倾城、倚林山庄、山澜乡韵、山澜雅韵、青山溪语、曲院风荷、蓝湾庄园、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凤凰山水园小区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第八小学

1.南起中昌南大道与城南大街交口,沿城南大街向西至滨河西街交口,沿滨河西街向北至中昌南大道交口,沿中昌南大道向南至城南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注:原五百户镇青一村、青二村、青三村、青四村;四百户村、五百户村、六百户村、七百户村、八百户村、九百户村、十百户村、官沟村、曹各庄村、贺庄子村、福兴庄村、贾庄子村、魏各庄村、夏庄村、柳河套村、南胖村、霍家店村、楼上村、仇店子村、官撞村、五龙村拆迁村村民子女;别山镇西河套村、东山北头村、翠辛庄村、西山二村、苏庄子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中昌路以西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3.泽丰名苑、熙园、泰和庄园、至道庄园、华府御墅小区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第九小学

1.南起中昌南大道与城南大街交口,沿城南大街向东至新城边界,沿新城边界向北至水库南路交口,沿水库南路向西至中昌南大道交口,沿中昌南大道向南至城南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注:原五百户镇二百户村、三百户村、北胖村、大水头村、金庄子村、水峪村、段庄子村、燕山村、黑石岩村、看花楼村、水泉村、小水头村、赵家铺村、大丰沟村、刘家埝头村、前漳泗河村拆迁村已拆迁村民子女;别山镇洞子峪村、东河套村、西山一村、山下屯村、十百户村、翠屏山村、八里铺村、大云寺村、小云寺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中昌路以东,二六九路以西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山倾城小学

1.山倾城、山澜乡韵、山澜雅韵、倚林山庄、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帕醍欧花园。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2.西井峪村、桃花园村、池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公乐小学

1.南起长城大道与人民西大街交口,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津蓟高速公路环岛,由津蓟高速公路环岛向东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人民西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泽丰名苑、华府御墅、熙园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西关村、马家崖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五里桥村、娄庄子村、上闸村、周庄村、贾庄村、吴庄村、东路庄村、西路庄村、大刀村、小刀村、公乐亭村、大兴峪村、小龙扒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同乐小学

1.南起渔阳立交桥与津围公路交口,沿渔阳立交桥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北至人民西大街,沿人民西大街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渔阳立交桥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同乐园、美域新城、瑞林苑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板桥、下闸、上埝头、西大屯、何庄、辛庄子、冀庄、三岗子、蔡庄子、富王庄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022年直属初中、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第二中学

1.东起鼓楼,沿武定街向西至武定西街,沿武定西街向西至人民西大街,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东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北至鼓楼。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瑞林苑、美域新城、同乐园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南起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口,沿西环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渔阳北路,沿渔阳北路向南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西环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泰和庄园、至道庄园、华府御墅、泽丰名苑、熙园、美域新城小区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5.三岗子村、西北隅村、西关村、西南隅村、南关村、杨园子村、杨各庄村、塘坊村、西七园村、三里庄村、管驿村、蔡庄子村、板桥村、下闸村、上埝头村、西大屯村、何庄村、富王庄村、辛庄子村、冀庄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燕山中学

1.东起鼓楼,沿武定街向西至武定西街,沿武定西街向西至人民西大街,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渔阳北路,沿渔阳北路向南至鼓楼。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华府御墅、泽丰名苑、熙园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马家崖村、周庄村、吴庄村、大刀剪营村、娄庄子村、五里桥村、上闸村、小刀剪营村、白马泉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东路庄村、西路庄村、公乐亭村、贾庄村、大兴峪村、小龙扒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四中学

1.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凤凰山水园、蓝湾庄园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东果园村、西果园村、营坊村、小毛庄村、大毛庄村、于桥村、围坊村、黄安子村、下宝塔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逯庄子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实验中学

1.南起南环路与渔阳南路交口,沿渔阳南路向北至渔阳北路,沿渔阳北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西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渔阳南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山澜乡韵、山澜雅韵、山倾城、倚林山庄、帕醍欧花园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南起南环路与渔阳南路交口,沿渔阳南路向北至渔阳北路,沿渔阳北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渔阳南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山澜乡韵、山澜雅韵、山倾城、倚林山庄、帕醍欧花园、蓝湾庄园、凤凰山水园、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5.西井峪村、桃花园村、池庄子村、崔店子村、土楼村、东北隅村、东关村、穆庄子村、东七园村、东南隅村、张庄村、东大井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翠屏湖中学

1.第八小学、第九小学毕业生。

2.城区南环路以南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第一中学初中部

城区直属小学学籍毕业生。

晟楷中学(民办学校)

本区小学学籍毕业生。

08

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说明:

1.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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