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芜湖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2021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幼儿园招生方案,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1.出生年月

小班: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中班: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鸠江区户籍(不含已划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下同);

(2)非鸠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鸠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今日鸠江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登记时间

幼儿园配套小区业主子女5月24-26日;

非配套小区居民子女6月2 – 4日

规定时间内登记先后不影响录取,但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于5月2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及幼儿园门口公布剩余学位数。

(三) 登记材料及要求

1.幼儿监护人携带下列材料到各幼儿园指定地点(见《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交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

①幼儿监护人身份证;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幼儿户口簿;

④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或拆迁协议或购房协议及全额发票或宅基地证明,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幼儿园招生方案,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

2.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幼儿公办园报名资格。

3.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

4.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幼儿园招生方案,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录取顺序

小区配套园按照鸠江区户籍、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双符合——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单符(非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房产双符(鸠江区内非幼儿园配套小区的房产、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单符——鸠江区房产单符的顺序批次录取,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幼儿同号派位,下同】的方式录取。

非小区配套园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原则,由幼儿园公布招生录取批次条件,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2.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派位时间以及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派位结果等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1)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21〕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21〕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

(3)烈士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4)对鸠江区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五)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5864071。

附件:1.

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doc

2.

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doc

鸠江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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