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招生环节,不再允许跨区招生;每位学生可填报志愿从不多于3所调整为不多于2所……4月6日,《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15日。根据起草说明,相比2021年方案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如下五点:

1.调整跨区招生政策:一是统一招生环节不再允许跨区招生;二是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经审批后可在补录中跨区招生。

2.调整市属学校招生政策:华英学校不再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

3.调整学生填报志愿数量:每位学生可填报志愿从不多于3所调整为不多于2 所。

4.明确政府购买学位政策:优先向招收随迁子女较多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用于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且学校可不参与民办招生摇号。

5.取消征集志愿:各地不再 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批准筹设除外),原针对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的征集志愿录取环节,已无现实需要。

2021 年,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规定,有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落实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要求,规范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营造教育良好生态,结合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佛山市教育局对《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以下为方案原文:

【南方日报记者】王雅铄

【作者】 王雅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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